第4章 服务项目管理
4.3 服务项目采购与合同管理
4.3.1.服务项目采购方式
招标方式和非招标方式。招标方式又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非招标方式分为竞争性谈判与单一来源采购。
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规章之所以对大多数服务项目尚未强制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究其原因: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在承担范围、过程方式及责任方式上均具有较大的弹性,许多服务的具体工作规范至今尚未出台,而相应服务方的咨询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在这种情况下如强行规定采用招标方式,对选择咨询服务需处理的上述复杂问题容易失于草率,且在招投标的短暂时间内仅凭投标文件就确定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确实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较强的不确定性;所以在采购方式的规定上保有一定的灵活性,有利于使业主与客户根据与潜在服务单位沟通交流的具体情况,确定最适宜的项目服务单位承担。但随着服务行业的逐步规范、服务机构工作水平的提高与稳定,以招标方式采购服务项目的比率将会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