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招标师登记服务管理与继续教育(简单了解)
本节知识架构:
3.3.1招标师登记服务管理
3.3.2招标师职业继续教育
3.3.3招标师职业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应当向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凭合格成绩单领取证书时,会通知登录招投标协会的登记服务系统,进行在线登记手续。
(1)首次登记
首次登记的受理期限为证书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登记服务有效期3年。申请首次登记的人员在填写在线登记信息的同时,要求在此后1个月内提供本人招投标工作业绩和信誉证明的书面材料,邮寄到招投标协会有关管理部门审核。
首次登记信息审核合格后颁发《中国招标师电子登记证书》。
(2)再登记
首次登记后,每3年进行再登记。并提供:
1)继续教育考核合格的证明;
2)登记后工作业绩和信誉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
3)变更信息及必要的书面证明材料。
再登记的受理期限为上一次登记有效期满前3个月,至登记有效期满后3个月。
(3)变更登记
招标师变更从业单位时,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延续原登记有效期。
(4)不予登记
(5)取消登记
招标师应通过职业继续教育补充和更新招标采购专业知识,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负责组织。
(1)职业继续教育的内容
招标师职业继续教育的内容分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招标师职业继续教育的教学形式以网络教学为主,面授教学为辅。
3.3.4招标师职业继续教育的考核与管理
(1)职业继续教育考核
招标师职业继续教育每三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招标师在每一考核周期内完成的继续教育学分累计应达到90学分,其中必修课程达到60学分,选修课程达到30学分。
(2)职业继续教育的管理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负责招标师职业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3)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承担招标师职业继续教育选修课程的教育培训、考核和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委托的其他工作,并接受行业、地区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