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全程强化班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  新旧教材对比

旧教材

新教材

第一章  法律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一章  法律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二章  建筑和房地产测绘

第二章  建筑和房地产面积

第三章  建筑装饰装修和材料

第三章  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

第四章  环境和景观

第四章  环境和景观

第五章  城市和城市规划

第五章  城市和城市规划

第六章  房地产市场和投资

第六章  房地产投资和风险

第七章  房地产价格和估价

第七章  房地产价格和估价

第八章  房地产金融和保险

第八章  房地产金融和保险

第九章  统计和房地产统计指标

第九章  统计和房地产统计指标

第十章  消费心理和营销心理

第十章  消费心理和营销心理

第一章  法律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本章内容第三节合同法里面删除了“行纪合同,”第四节物权法里面增加了“占有”,其他内容基本没有变化。

一、大纲要求

考试目的

本部分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法律基础知识,以及民法、合同法、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与房地产经纪相关的主要内容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考试要求

1.   熟悉中国现行法律体系和法律的适用;

2.   熟悉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3.   了解民事法律关系;

4.   掌握自然人、法人和合伙;

5.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

6.   掌握代理的概念和种类、代理关系和代理权、代理行为;

7.   了解民事责任;

8.   熟悉诉讼时效;

9.   掌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分类;

10.  熟悉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和违约责任;

11.  掌握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

12.  掌握物权的概念,物权与债券的区别,物权的分类;

13.  熟悉物权法的主要原则

14.  熟悉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

15.  熟悉消费者权益的概念;

16.  掌握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17.  熟悉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二、历年分值

年份

2008

2009

2010

2011

分值

4

/

16

17

205041

第一节  法律概述

一、中国现行法律体系

ø  法律的含义

 

ø  法律体系

要点: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于20101027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准予发布,自201141日起施行;

  法的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命名特点:一般情况下,法律以“xx法”的形式命名,行政法规以“xx条例”的形式命名,部门规章以“xx办法”或者“xx规定” 的方式命名。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属于法律中的(     )

   a.规章    b.地方性法规  c行政法规    d单行条例

2( 2008)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律的效力低于(      )

     a.部门规章     b.司法解释    c.行政法规     d宪法

二、法律的适用

1、法律的适用范围

即法律的效率范围。包括:

n  法律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公布时生效、公布之后生效等

n  法律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国、适用于地方等

n  法律对人的适用范围。

  属人主义、属地主义等

2、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新法优于旧法;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法律文本优于法律解释;

  强行法优于任意法;

  法不溯及既往。

3:以下对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

  a.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    b. 新法优先于旧法

  c.普通法优先于特别法    d. 法律解释优先于法律文本

  e.法不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