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关规范
无论以何种方式进口列入上述管理范围的废物,均须事先申领《废物进口许可证》。
1.向海关申报进口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报关单位应主动向海关提交有效的废物进口许可证、口岸检验检验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及其他有关单据。
2.废物进口许可证当年有效。
3.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实行“一证一关”管理。一般情况下,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
4. 对废金属、废塑料、废纸进口实施分类装运管理。
5. 海关怀疑进口货物的收货人申报的进口货物为固体废物的,可以要求收货人送口岸检验检疫部门进行固体废物属性检验,必要时,海关可以直接送口岸检验检疫部门进行固体废物属性检验,并按照检验结果处理。
6. 固体废物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进口到境内区外或者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之间进出的,无需办理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
7.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内单位不得以转口货物为名存放进口固体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