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进出口税费概述

进出口税费指:是指在进出口环节中由海关依法征收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等税费。

进出口环节税征纳的法律依据是《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

另外,按规定船舶吨税也由海关代征。

一、关税

1.  关税是海关代表国家,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和公布实施的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准许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向纳税义务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关税的征税主体是国家及代表国家的海关。

3.征税的对象是: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

(一)进口关税

1.进口关税的含义:是指一国海关以进境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

2.进口关税的种类

从征收关税的标准来看,进口关税分为:

1)从价税   2)从量税  3)复合税   4)滑准税

1)从价税:以货物的价格作为计税标准。

公式:从价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

 ※价格和税额成正比例关系的关税。

2)从量税: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作为计税标准(例如说重量、数量、容量等)。(2007年单选题第15题考核过征收从量税的商品)

公式:从量税应征税额=货物计量单位总额×从量税税率

采用此税率的货物有:冻鸡、石油原油、啤酒、胶卷等

3)复合税: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按两种税率合并计征。

公式:复合税应征税额=从价部分的关税额+从量部分的关税额

=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货物计量单位总额×从量税税率

采用此税率的货物有: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非家用型摄录一体机、部分数字照相机等。

4)滑准税

※当商品价格上涨时采用较低税率,当价格下跌时则采用较高税率。

从征税的主次程度来,进口关税可分为:进口正税和进口附加税

1)进口正税:是按海关税则法定进口税率征收的进口税。

2)进口附加税:是对进口货物除征收正税之外另外征收的进口税。

进口附加税一般具有临时性,包括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关税、报复性关税等。

只有符合反倾销、反补贴条例规定的反倾销税、反补贴税才可以征收

(二)出口关税

出口关税是以出境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

征收出口税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限制、调控某些商品的出口。

 

(三)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口关税

1.第二类暂准进出境货物,海关按照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有关规定和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出境之日适用计征汇率、税率,审核确定其完税价格,按月征收税款。

或者在规定期限内货物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时征收税款。

2.暂准进出境货物在规定期限届满后不再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向海关申报进出口及纳税手续,缴纳剩余税款。

3.计征税款的期限为60个月,不足一个月但超过15天的,按一个月计征;不超过15天的,免予计征。

公式:每个月关税税额=关税总额×(1÷60

      每个月进口环节代征税税额=进口环节代征税总额×(1÷60

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进出口环节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

1.增值税:是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值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2.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增值税

1.其他环节的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环节税由海关征收。

2.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低于50元的免征,基本税率为17%

3.按13%征收增值税的商品有下面几个方面的内容(教材第272页):

①粮食、实用植物油;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注意石油、汽油、柴油不按13%进行征税);

③图书、报纸、杂志;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与农业生产有关);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二)消费税

1.与增值税一样。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消费税由海关征收。

2.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低于50元的免征

3.征收的范围:

目前国家规定应征消费税的商品共有四种类型: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的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烟、酒、酒精、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等非生活必须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小轿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资源类消费品。(汽油、柴油等)

三、船舶吨税

1.船舶吨税是由海关代为在设关口岸对进出、停靠我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征收的一种使用税。

凡征收了船舶吨税的船舶不再征收车船税,对已经征收车船使用税的船舶,不再征收船舶吨税。

2.分为: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

与我国签定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适用优惠税率,未签定的适用普通税率。

3.征收范围:

①在我国港口行使的外国籍船舶

②外商租用(程租除外)的中国籍船舶

③中外合营海运企业自有或租用的中、外国籍船舶

④我国租用的外国籍国际航行船舶

4.我国现行规定,凡同时持有大小吨为证书的船舶,不论实际装货情况,一律按大吨位计征吨税。船舶吨税按净吨位计算。

吨税分1年期缴纳、90天期缴纳与30天期缴纳3种。

5.交款期限:应当自海关填发的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征0.5‰的滞纳金。

四、税款滞纳金

(一)征收范围

1.滞纳金指应纳税的单位或个人因逾期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

2.起征时间: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进口税费。

3.征收标准:0.5

对逾期缴纳税款应征滞纳金的其他情况,参见教材276页。

(二)征收标准

滞纳金起征额为50元,不足50元的免予征收。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

进口环节税滞纳金金额=滞纳进口环节税税额×0.5‰×滞纳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