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贸易术语和进出口商品的价格
一、《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现有的三个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中使用最广、影响最大的一种。1919年成立的国际商会(icc)是具有重要影响的世界性民间商业组织。它在20世纪20年代初即已开始对国际贸易术语做出解释进行研究,于1936年首次提出了一套解释贸易术语的规则,定名为incotermsl936。“incoterms”一词来源于“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其副题为“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因此译作“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随着国际贸易实际情况的变化,特别是运输技术和运输方式的变化,国际商会至今先后对其进行过6次修订,最近一次的修订本作为国际商会第560号出版物在1999年9月公布,定名为《1ncoterms2000》(icc publication no.560),于2000年1月1日生效。
e组贸易术语只有一个,即exw,英文全文是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该术语代表了在商品的产地或所在地交货条件。
f组术语包括三个:fca、fas和fob。它们都是由买方负责订立从交货地点至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承担有关费用。
c组术语包括四个:cfr、cif、cpt和cip,按照该组术语成交,卖方承担途中的主要运费,但是仍然属于“装运合同”。
d组术语包括daf、des、deq、ddu和ddp等五种。d组术语与c组术语不同,根据d组术语,卖方负责把货物运至约定的地点或目的地。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目的地前的全部风险和费用。因此,d组术语属于到货合同,而c组术语则属于装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