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我国劳动就业法规与政策

第一节   促进就业法规与政策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规定

第三节   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第四节   劳动保护与职业培训的规定

第五节   劳动争议处理

第六节   劳动保障监察

第一节  促进就业法规与政策

大纲要求:促进就业的法规与政策的主要内容

    点:

1.促进就业的原则及政策支持

2.就业服务与就业援助 

    点:

1.促进就业的原则及政策支持

知识点一  促进就业的原则及政策支持

(一)原则

国家促进就业原则、 平等就业与自主择业、 照顾特殊与困难群体、 禁用童工

1.国家促进就业原则    

----国家发展经济和加大社会建设、创造就业机会

----地方政府调整结构

----国家倡导正确就业观念

----国务院建立协调机制

----地方政府建立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

2.平等就业与自主择业

----各级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环境

----用人单位公平招聘

----特别保护妇女、少数民族人员、残疾人、传染病人携带者以及农村籍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

3.照顾特殊与困难群体

----妇女、少数民族人员、残疾人和退役军人

4.禁用童工

----禁止未满16岁未成年人就业

(二)政策支持

1.产业政策、 2.财政政策、 3.失业保险制度、 4.优惠政策、 5.金融政策、 6.统筹兼顾、

7.就业服务

1.产业政策

----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重点扶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岗位;发展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

-----县级以上政府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安排重大项目建设时考虑带动就业作用

2.财政政策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

----县级以上政府安排促进就业的专项资金。

3.失业保险制度

----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促进实现再就业

4.优惠政策

----针对以下企业和人员给予税收优惠

企业--吸纳失业人员达到规定的、

          安置残疾人达到规定比例或集中雇佣残疾人

          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和残疾人

    (同时享受经营场地方面照顾和免行政事业事业性收费)

5.金融政策

---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人员给予信贷扶持

6.统筹兼顾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就业政策;

      鼓励区域协作发展经济。

县级以上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 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业

各级政府---统筹做好新增劳动力、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工作

7.就业服务促进就业

对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服务和帮助,逐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加强对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指导服务

知识点二  就业服务与就业援助

(一)就业服务与管理

公共就业服务------政府责任

职业中介机构------市场促进

失业预警制度------制度设立

劳动力调查、登记制度------制度设立

1.公共就业服务------政府责任

--培育人力资源市场

--鼓励市场就业服务机构有序开展工作,政府适当补贴或鼓励公益事业捐赠资助其开展公益服务

--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公信息系统

--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禁止政府开展或和他人联合举办营利性就业服务

2.职业中介机构------市场促进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资金

--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职业中介机构禁止行为:

--提供虚假信息

--为非法用人单位提供中介服务

--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

--扣押劳动者证件或收取押金

------制度设立

3.失业预警制度

4.劳动力调查、登记制度

(二)就业援助                              

1.援助对象:  身体状况差 职业技能水平低 (就业困难人员)家庭困难;

              失去土地

2.援助措施:

健全制度

 开发公益性岗位

 加强就业援助服务

 特殊群体特别扶助

 产业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