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重力点联测
国家基本重力点(含引点)联测应采用对称观测,即:a—b—c……c—b—a,观测过程中仪器停放超过2小时,则在停放点应重复观测,以消除静态零漂。每条测线一般在24小时内闭合,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到48小时。每条测线计算一个联测结果。
4、一、二等重力点联测
一等重力点联测路线应组成闭合环或附合在两基本点间,其测段数一般不超过5段,特殊情况下可以按辐射状布测一个一等点。联测时应采用对称观测,即:a-b-c……c-b-a,观测过程中仪器停放超过2小时,则在停放点应重复观测,以消除静态零漂。每条测线一般在24小时内闭合,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到48小时。每条测线计算一个联测结果。
二等重力点联测起算点为重力基本点、一等重力点或其引点。联测组成的闭合路线或附合路线中的二等重力点数不得超过4个,在支测路线中允许支测2个二等重力点。一般情况下,二等联测应尽量采用三程循环法,即:a-b-a,b-a-b作为两条测线计算。每条测线一般在36小时内闭合,困难地区可以放宽到48小时。
5、加密重力点联测
加密重力测量的起算点为各等级重力控制点,重力测线应形成闭合或附合路线,其闭合时间一般不应超过60小时,困难地区可以放宽到84小时
6、平面坐标和高程测定
各等级的重力点的平面坐标、高程测定中误差不应超过1.0 m。
加密重力点的点位相对于国家大地控制点的平面点位中误差不得超过100 m,相对精度不低于国家四等水准点的高程点的中误差不应超过1.0m,困难地区可以放宽到2.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