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出版活动
一、“出版” 的概念
(掌握)
(一)出版:指编辑、复制作品并向公众发行,以传播科学文化、信息和进行思想交流的一种社会活动。作品是出版的前提,编辑、复制是手段,向公众发行是目的。
(二)我国最早使用“出版”一词:1833年,广州的中文月刊《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
(三)1906年,清朝政府颁布《大清印刷物专律》,我国第一次在法律文件上使用“出版”。
(四)在当代社会,作为社会化的出版活动,必须由社会认可的、具有一定资质的企业或单位来完成。
二、出版活动的构成要素 (掌握)
构成要素:出版活动由编辑、复制、发行三个要素构成。编辑是复制和发行的前提。
真正出版活动中,三者缺一不可。
博客出版、微博出版:具有很强的个体化特征,不具有作为社会化活动的出版的基本属性和功能;另一方面,它们具有一定的出版功能,要引导和规范;
三、出版活动的前提 (掌握)
(一)出版活动的前提是作品。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条例》
(二)并非所有的作品都能成为出版的前提。(如建筑作品和模型作品不能转化为出版物)
作为出版活动前提的“作品”,是指那些可以被编辑、复制和通过某种方式能够发行的作品。作为出版活动前提的作品,一般又称为“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