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营业税
是单位和个人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税率通常为5%。
需缴纳营业税的项目主要是书刊销售之外与出版活动相关的业务收入,如著作权贸易收入、广告收入、管理费收入、出租房产收入等。
应纳营业税额=有关营业收入额*税率(6.4)
(三)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25%):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2.个人所得税:除对职工的工资依法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义务外,还要对本社支出的各种稿酬、劳务费和其他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1)稿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基数:每个人从每个品种图书所取得的稿酬总收入为纳税基数计算征收。记者、编辑稿酬列入工资计算所得税。
(2)计算方式:
a.若不超过4000元,扣除800元免税额,按20%税率计征,并减征30%;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稿酬总收入额-800)*20%*(1-30%)(6.6)
b.若超过4000元(含4000元),扣除20%的免税额后,按20%的税率计征,并减税30%;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稿酬总收入额*(1-20%)*20%*(1-30%)(6.7)
(四)附加税费
1.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差别比例税率:城市市区:7%,教育附加使用比例税率,税率为3%。
以上两种附加税费都以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营业税额作为纳税基数计征:
应纳税额=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或营业税税额)*税率(6.8)
(五)其他税收
如固定资产租赁收入、出售残存材料的收入等也要计税。
还要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