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信用衍生产品。

信用衍生产品是用来从基础资产上分离和转移信用风险的各种工具和技术的统称,最大特点是能将信用风险从市场风险中分离出来并提供风险转移机制。

信用衍生产品除了具有传统金融衍生产品的特点,如杠杆性、未来性、替代性、组合性、反向性、融资性等,还呈现以下不同的特点:保密性、交易性、灵活性和债务不变性

在信用衍生品交易中,利用信用衍生品达到放弃或转嫁风险目的的交易方称为“信用保护买方”(受益方),通常为贷款银行;承担或被转嫁风险的交易方称为“信用保护卖方”(保护方),通常为大型投资银行或保险公司。

信用衍生产品交易的通常模式为:信用保护买方向信用保护卖方支付一笔固定费用,一旦发生了买卖双方所指定的信用事件,信用保护卖方就要按约定的方式和范围赔偿信用保护买方的损失。目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信用衍生品主要有四种:(教材132页,图例

1)信用违约互换——保证贷款违约后,对违约损失得到补偿

信用保护买方向愿意承担风险的信用保护卖方在合同期内支付一笔固定费用,支付的费用也成违约互换利差或价格;信用保护卖方在接受费用的同时,承诺在合同期限内,当对应信用违约时,向信用保护买方赔付违约造成的损失。

2)总收益互换——保证贷款的总收益

一方支付利息及资产价值增值,一方支付承诺利率及补偿资产价值贬值。

与信用违约互换不同,总收益互换双方不仅承担信用风险,而且承担市场风险。

3)信用联系票据——普通固定收益证券与信用违约互换相结合的信用衍生产品

一方支付定期利率+信用联系票据,一方在没有信用事件发生情况下支付本金,发生信用事件情况下支付补偿。

信用联动票据又称为信用关联票据,包括两种类型:固定收益证券以及相关产品的组合;以银行的贷款资产为基础资产的信用衍生产品。

发行信用联动票据的商业银行,发行的票据就要投资者来购买,要向投资者支付一定的利息,利息是从原贷款中所收获的利息的一部分,同时承诺:①如果到期基础资产的信用状况发生了恶化,票据购买者只能够得到基础资产的参与价值,这样商业银行就将信用风险转移到投资者。②如果信用状况没有发生恶化,这时商业银行就要按票面面值归还本金。

信用联动票据主要特点:增加了信用中介,而这个中介就是可以通过spv来安排。

spv一方面要通过向投资者发行没有信用等级的贷款资产来组成的票据,另外也要承担这些资产的信用风险。

4)信用价差期权——银行与交易对手签订的以信用价差为基础资产的信用远期和约

信用价差=证券或贷款的收益率-对应的无风险证券的收益率

信用价差增加表明贷款信用状况的恶化,而价差的减少表明贷款信用状况的提高。

信用价差期权假定市场利率变动时,信用敏感性债券与无风险债券(如国库券)的收益率是同方向变动的,信用敏感性债券与无信用风险债券之间的任何利差变动必定是对信用敏感债券信用风险预期变化的结果。信用保护买方,即信用价差期权购买者,可以通过购买价差期权来对冲信用敏感性债券由于信用等级下降而造成的损失。

信用价差期权可以分为看涨价差期权和看跌价差期权,允许到期时协议的买方单方面选择支付或不支付依据相应条款而事先约定的利差。

一方支付定期或提前支付的费用,一方支付可能的利差扩大

对商业银行而言,信用衍生产品可以在以下方面发挥一定作用:

1)分散商业银行过度集中的信用风险

2)提供化解不良贷款的新思路

3)防止信贷萎缩,增强资本的流动性

4)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5)使银行得以摆脱在贷款定价上的困境,即随着信用集中度的提高,银行的边际贷款风险将越来越大,必须通过提高定价来反映这一趋势。

3.5 信用风险资本计量

学习目的

◆掌握利用标准法计量信用风险资本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掌握利用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资本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掌握内部评级体系验证的重要作用和验证方法

◆掌握信用风险经济资本管理的基本内容和做法

 

3.5.1标准法

标准法以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为基础,采用外部评级机构确定风险权重,使用对象是复杂程度不高的银行。

标准法下的信用风险计量框架如下:

1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分为对主权国家的债权、对一般商业银行的债权、对公司的债权、包括在监管零售资产中的债权、以居民房产抵押的债权、表外债权等13类;

2对主权、商业银行、公司的债权等非零售类信贷资产,根据债务人的外部评级结果分别确定权重,零售类资产根据是否有居民房产抵押分别给予75%、35%的权重,表外信贷资产采用信用风险转换系数转换为信用风险暴露;

3允许商业银行通过抵押、担保、信用衍生工具等手段进行信用风险缓释,降低单笔债项的信用风险暴露。

将上述风险加权资产合计之后乘以8%即可计算出商业银行根据监管要求应当持有的最低信用风险资本。

 

3.5.2内部评级法

根据对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依赖程度的不同,内部评级法又分为初级法和高级法两种:

初级法要求商业银行运用自身客户评级估计每一等级客户违约概率,其他风险要素采用监管当局的估计值;

高级法要求商业银行运用自身二维评级体系自行估计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期限。

初级法和高级法的区分只适用于非零售暴露,对于零售暴露,只要商业银行决定实施内部评级法,就必须自行估计pdlgd 

内部评级法下,商业银行的风险加权资产(risk-weighted assetrwa

rwa=rw×ead

其中rw为风险权重(risk weight),反映风险资产的信用风险水平;ead为该项资产的违约风险暴露。

风险权重由巴塞尔委员会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给定的函数公式计算出来。风险权重函数是根据银行不同业务的性质而定的,因此不同的风险暴露类别有不同的风险权重函数,其中的风险变量就包括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期限(m)等信用风险因素

风险加权资产的8%就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规定的银行对风险资产所应持有的资本金,即该项资产的监管资本要求。

预期损失(el=违约概率(pd×违约风险暴露(ead×违约损失率(lgd

教材139页,图示

预期损失属于贷款成本的一部分,可以通过合理的贷款定价和提取准备金等方式有效管理。

内部评级法(irb)与内部评级体系(irs)的区别:

内部评级法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的用于外部监管的计算资本充足率的方法,各国商业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施。

内部评级体系是商业银行进行风险管理的基础平台,它包括作为硬件的内部评级系统和作为软件的配套管理制度,其中,内部评级系统是风险计量/分析的核心工具,由评级模型和评级数据两部分组成。

新资本协议银行从2010年底开始实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如果届时不能达到银监会规定的最低要求,经批准可暂缓实行,但不得迟于2013年底

 

3.5.3内部评级体系的验证

验证是银行优化内部评级体系的重要手段,也是监管当局衡量银行内部评级体系是否符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要求的重要方式。验证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包括对内部评级体系和风险参数量化进行检查和监督的一系列活动,以提高评级体系的可信度和稳健性

内部评级体系的验证应评估内部评级和风险参数量化的准确性、稳定性和审慎性。

银行应根据本行内部评级体系和风险参数量化的特点,采用基准测试、返回监测等不同验证方法,包括定性评估、定量检验两个方面,并定期对验证工具更新。

 

3.5.4经济资本管理

信用风险经济资本在数值上等于信用风险资产可能造成的非预期损失。置信水平越高,经济资本对损失的覆盖程度越高,其数额也越大。

经济资本计量对象为表内各类风险资产和表外业务,包括贷款、存放与拆放同业、抵债资产、其它应收款、承兑、担保和信用证等。内部评级法下经济资本计量的基础是风险因子计量,包括债务人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期限(m),此外,还应考虑信用资产的相关性以及风险集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