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总投资形成的资产
建设项目评价中的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之和,各分项按规定分别形成固定资产原值(用于计算折旧费)、无形资产原值和其他资产原值(用于计算摊销费),建设期利息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①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构成固定资产原值的费用包括:
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预备费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建设期利息;
②无形资产: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构成无形资产原值的费用包括技术转让费或技术使用费(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和商誉等。
③流动资产:总投资中流动资金与流动负债共同构成流动资产
④其他资产:递延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按规定除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归集,待开始经营起计入当期损益。
构成其他资产原值费用主要包括生产准备费、开办费、样品样机购置费和农业开荒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