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资金来源与融资方案

融资主体

融资方式

项目资本金

项目债务资金

既有法人内部融资

准股本资金

融资方案综合分析

考试大纲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应重点掌握:资金筹措的主要方式;资金成本的概念及计算方法;债务偿还的主要方式,能够认识并比对不同融资方式的特点

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在历年考试当中出现频率较高。且大部分年份侧重于对本章基本概念的理解进行考核,如不同融资形式的特点、内容等,但考生对于本章的计算要求部分切不可大意疏忽。建议考生学习时侧重于基本概念的认识理解。

1.融资主体:进行融资活动,并承担融资责任和风险的项目法人单位。

1)下列情况一般以既有法人为融资主体:

         既有法人具有为项目进行融资和承担全部融资责任的经济实力;项目与既有法人的资产及经营活动密切相关;项目自身盈利能力较差,但对整个企业(既有法人)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需要利用既有法人的整体资信获得债务资金。

2)新设法人为融资主体:

拟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不具备为项目融资和承担融资责任的经济实力,需要新设法人募集股本金;既有法人财务状况较差,难以获得债务资金,而且项目与既有法人的经营活动联系不密切;拟建项目自身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依靠项目自身未来的现金流量可以按期偿还债务。

2.融资方式:

1)既有法人融资方式

内部融资(企业股东过去投入的资本金、企业过去对外负债的债务资金、企业经营所形成的净现金流量)

新增资本金

新增负债

2)新设法人融资方式

项目资本金: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

债务资金:取决于股东能对项目公司借款提供多大程度的担保。(11真题)

3.项目资本金:

项目资本金是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货币或实物、技术等资产评估的价值,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出资比例不得超过总额20%,经特批部分例外可达35%以上),属非债务资金,可转让但不可抽回。

3.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的来源及筹措

1)既有法人融资项目的新增资本金可通过原有股东增资扩股、吸收新股东投资、发行股票、政府投资等方式筹措

2)新设法人融资项目的资本金可通过股东直接投资、发行股票、政府投资等渠道和方式筹措。

股东直接投资

 

股票融资特点

1)所筹资金是项目股本资金,可作为其他方式筹资基础,增强融资主体的举债能力。

2)普通股股本没有固定的到期日,无须偿还。

3)普通股股票的股利支付可视融资主体的经营好坏和经营需要而定,因而风险小。

4)股票融资成本较高,发行成本也高。

5)必须公开披露信息,接受监督。(09真题)

政府投资

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1.全部使用政府投资项目,一般为非经营性,不需分析;2.以资本金方式投入的政府投资资金,视为权益资金;3.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投入的政府投资资金,视为现金流入;4.以转贷方式投入的政府投资资金,应视为债务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