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目录
第一节 民法概述
第二节 民事主体
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自然人住所
(四)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2)死亡宣告的撤销的后果
二、法人
(二)法人的分类
(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五)法人的成立、变更、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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