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章节整体调整)

大纲要求:

一、             熟悉关税

二、             熟悉非关税壁垒(non-tariffbarriers,ntbs

三、             了解鼓励出口和出口管制措施

讲义内容:

知识点一、关税(必考点)

关税(tariff)是一国海关在进出口商品经过关境时,向本国进出口商强制征收的一种税收。

征收关税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增加本国财政收入;二是保护本国的工业生产和国内市场。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称为财政关税(revenuetariff)。财政关税的税率视国库需要和影响贸易数量而制定,如税率过高便会阻碍进口或影响出口,达不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随着一些国家经济的发展,财政关税在财政收入中的重要性及其所占比重相对减少或降低,这主要是因为其他税源增加,还因为许多国家曾广泛地利用高关税限制商品进口,以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于是财政关税就为保护关税所代替。以保护本国工、农业为主要目的而向外国商品进口征收的关税称为保护关税(protectivetariff)。保护关税税率越高,越能达到保护的目的,故长期以来它是贸易保护政策的主要手段,至今仍为实行保护政策的一项基本措施。

(一)关税的种类(轮换考点

1.进口税(importduties)

进口税是进口国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正常关税(normaltariff)。这种进口税在外国货物直接进入关境或国境时征收,或者外国货物由自由港、自由贸易区或海关保税仓库等提出运往进口国的国内市场销售,在办理海关手续时征收。

进口税按税率的征收幅度可分为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特惠税率和普惠税率四种。

(1)最惠国税率和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适用于与该国签订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间在正常贸易下必须给予的关税待遇(是世贸组织内部正常贸易待遇的标准税率);普通税率适用于与该国没有签订这种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最惠国税率比普通税率低,二者税率差幅往往很大。

(2)特惠税率(preferentialduties)。特惠税率又叫优惠税率。它是对从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得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享受这种优惠待遇。

(3)普惠税率。普惠税率亦称为普惠制(generalizedsystemofpreference)。它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

2.出口税

出口税是出口国家的海关在本国产品输往国外时,对出口商所征收的关税。经济发达国家一般不征收出口税,因为征收这种税势必提高本国商品在国外市场上的销售价格,降低这种商品出口后的竞争能力,不利于扩大出口。

3.过境税

过境税又称通过税。它是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商品所征收的一种关税。由于过境商品对本国生产和市场没有影响,所征税额很低,财政意义不大。

4.进口附加税

一些进口国家对进口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还往往根据某种目的再加征进口税。

通常把前者叫做正税,后者叫做进口附加税。也可以说,它是对正税以外征收的一种附加关税。

进口附加税通常是一种限制进口的临时性措施,其目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用于对其他成员方歧视性贸易行为而进行的贸易报复;另一个是用于对本国出现特殊情况时采用的特殊保障。进口附加税主要有以下三种:

(1)反贴补税,又称抵消税或补偿税。它是对直接地或间接地接受任何出口国有关方面奖金或补贴的外国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凡进口商品在生产、制造、加工、买卖、输出过程中所接受出口国有关方面直接的或间接的奖金、贴补,都构成征收反贴补税的条件,不管这种奖金或贴补是来自它们的政府,还是来自垄断组织或同业公会。反贴补税的税额一般按奖金或贴补的数额征收,征收这种税的目的在于增加进口商品的价格,抵消其所享受的贴补金额,削弱其竞争能力,使它不能在进口国的市场上进行低价竞争。

(2)反倾销税。它是对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货物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其目的在于抵制外国商品的低价倾销,保护本国产业和国内市场。

(3)保障税,又称保护税。在世贸组织目前的贸易规则中,有几种情况可以使用保障关税。

①当本国某个产业因为进口货物的大量增加,已经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时,可以启动这种保障措施。

②出于保护本国幼稚工业的目的,经过谈判,获准在一定过渡期内,针对这种保护而采取的保障措施,就属于此类。我国目前对进口轿车采用的高额关税就属于这种情况。

③因为本国的国际收支出现严重赤字,为扭转这种局面而在一段时间内采用的高关税的措施,就属于这种情况。

(二)关税的征收(轮换考点)

征收关税的方法主要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在这两种主要征税方法的基础上,又有混合税和选择税。

1.从量税(specificduties)

从量税是以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关税。征收从量税,大部分是以商品的重量来征收的。收从量税,在物价上涨时,税额不能随之增加,财政收入相对减少,难以达到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的作用。

从量税计算公式为:从量税额=商品数量×从量税率

2.从价税(ad-valoremduties)

从价税是以进口商品的价格为标准计征的关税,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率。

从价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从价税额=商品总值×从价税率

从价税的方法有以下几个优点:(1)从价税的征收比较简单,对于同种商品,可以不必因其品质的不同再详加分类;(2)税率明确,便于比较各国税率;(3)税收负担较为公平,因从价税税额随商品价格与品质的高低而增减,比较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4)在税率不变时,税额随商品价格上涨而增加,这样既可增加财政收入,又可起到保护关税的作用。

3.混合税(mixedorcompoundduties)

混合税又称复合税。它是对某种进口商品同时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征收的一种方法。

混合税的计算公式为:混合税额=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4.选择税(alternativeduties)

选择税是对于一种进口商品同时定有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税率,但征税时选择其税额较高的一种征税。

知识点二、非关税壁垒(轮换考点)

非关税壁垒是指除关税以外的一切限制进口的措施。非关税壁垒可分为直接和间接的两大类。前者是由进口国直接对进口商品的数量或金额加以限制或迫使出口国直接限制出口;后者是对进口商品制定严格的条例,间接地限制商品进口。与关税壁垒相比,非关税壁垒具有以下特点: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限制程度更严、更有效,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歧视性。

非关税壁垒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进口配额制(importquotassystem)

进口配额又称进口限额。它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如一季度、半年或一年)以内,对于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的限制。

在规定的期限内,配额以内的货物可以进口,超过配额不准进口,或者征收较高的关税或罚款才能进口。它是发达国家实行进口数量限制的重要手段之一。主要有以下两大类。

1.绝对配额

绝对配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数额,达到这个数额后,便不准进口。这种方式在实施中,有以下两种形式:

(1)全球配额。即属于世界范围的绝对配额,对来自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商品一律适用,即按进口商品的申请先后批给一定的额度,至总配额发放完为止,超过总配额就不准进口。

(2)国别配额。即在总配额内按国别和地区分配给固定的配额,超过规定的配额便不准进口。

2.关税配额

关税配额是指对商品进口的绝对数额不加限制,而对在一定时期内,在规定的关税配额以内的进口商品,给予低税、减税或免税待遇,对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征收高关税、附加税或罚款。

(二)“自动”出口配额制

“自动”出口配额制又称“自动”限制出口。它是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内(一般为3年)出口国对某些商品出口的数量的限制,在限定的数额内自选控制出口,超过配额即禁止出口。它也是一种限制进口的手段。

绝对进口配额是由进口国家直接控制进口配额来限制商品进口,而“自动”出口配额是由出口国家直接控制这些商品对指定进口国家的出口,但对进口国方面来说,二者同样都起到了限制商品进口的作用。“自动”出口配额制有两种:一种是由出口国单方面决定出口的限额,即在进口国家的压力下,出口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期限内“自动控制”某种商品的金额和数量;另一种是两国通过签订“自限协定”,出口国依协定配额自行限制出口。

(三)进口许可证制

进口许可证制是指国家为了管制对外贸易,规定某些商品进口必须领取许可证,没有许可证,一律不准进口。

从进口许可证与进口配额的关系来看,进口许可证可分为两种:

(1)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国家预先规定有关商品的进口配额,在限额内,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对每一笔进口货物发给进口商一定数量或金额的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一旦用完,当局不再发放进口许可证。

(2)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不与进口配额相结合,国家有关政府机构预先不公布进口配额,有关商品的进口许可证只在个别考虑的基础上颁发。因为它是个别考虑的,没有公开的标准,因而给正常贸易带来更大的困难,起到更大的限制进口的作用。

从进口商品许可程度上看,又可分为以下两种:

(1)公开进口许可证(opengenerallicense)。也称一般进口许可证,即允许商品“自由进口”,对进口国(或地区)不加以限制。

(2)特种进口许可证(specificlicense)。进口商必须向进口国政府有关当局提出申请,经有关当局逐笔审查批准后才能进口。这种进口许可证,多数都指定商品进口的国别(或地区)。

(四)外汇管制(foreignexchangecontrol)

外汇管制是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实行限制来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价的一种制度。

(五)进口和出口的国家垄断(statemonopoly)

在对外贸易中,规定某些或全部商品的进、出口由国家直接经营,或者把商品的进、出口垄断权给予某些垄断组织,这就是进口和出口的国家垄断。

一些国家进、出口的垄断,主要集中在三类商品上:第一类是烟和酒,可以取得巨大财政收入;第二类是农产品,便于实现国家的农业政策,如美国的农产品信贷公司高价收购国内农产品,低价向国外倾销;第三类是武器。

(六)歧视性的政府采购政策

()各种国内税

(八)最低限价和禁止进口

(九)进口押金制度

(十)海关估价制度

(十一)限制进口的其他措施

1.技术标准

2.卫生检疫规定

3.商品包装和标签的规定

【真题试题】(2011年多项选择第64题)

2.下列管制措施中,属于直接的非关税壁垒的是()。

a.进口配额制

b.进口许可制

c.“自动”出口配额制

d.进口押金制

【真题解析】

非关税措施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直接限制,如进口配额制、“自动”出口配额制、进口许可证制;另一类是间接限制,如进口押金、繁琐苛刻的技术卫生检疫标准等。答案是abc.

知识点三、鼓励出口和出口管制措施(轮换考点)

(一)鼓励出口措施2011.2010

1.出口信贷

出口信贷是一个国家的银行为了鼓励商品出口,加强商品的竞争能力,对本国出口厂商或国外进口厂商提供的贷款。它是一国的出口商利用本国银行的贷款扩大商品出口,特别是金额较大、期限较长,如成套设备、船舶等出口的一种重要手段。出口信贷主要有两种:

(1)卖方信贷。指出口国银行向出口厂商,即卖方提供贷款,以便出口厂商既能加速资金周转,又能向外国进口商提供延期付款的条件,从而促进商品的出口。(2)买方信贷(buyer'scredit)。指出口国银行直接向国外进口厂商和进口国银行提供贷款,其条件是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债权国的商品,因而起到促进商品出口的作用,这就是所谓的约束性贷款。很多国家都设立专门银行,开展出口信贷业务,例如,美国的“进出口银行”,日本的“输出入银行”。

2.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

一些国家的出口商,为了多做买卖,有时不是卖货后立即要求付款,而是允许外国买方(进口商)赊销商品,在一定时期以后再收回货款。如果外国买方到期不付款,出口商便要受到损失。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就是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国家保险公司)出面担保,在外国买方拒绝付款时,负责补偿贷款的一部分或全部。

3.出口贴补(exportsubsidies)

出口贴补是国家为了降低出口商品价格,加强竞争能力,对出口商品给予出口商的现金贴补或财政优惠待遇,这是被世贸组织所禁止的一种不正当贸易行为。出口补贴有两种方式:

(1)直接贴补(directsubsidies)。即出口某种商品时,直接付给出口商的现金贴补。

(2)间接贴补(indirectsubsidies)。即政府对某些商品的出口给予财政上的照顾。如给予某些商品的出口商减免出口税和国内损失税的优待(指退还或减免出口商品应缴纳的销售税、消费税、增值税、盈利税等),对为加工出口商品而进口的原料、半成品实行暂时免税或退税,对于出口商品减少运费等,这些方法都是为了减少出口成本,扩大销路。

4.商品倾销(dumping)2011

商品倾销通常由垄断企业进行。这些企业一方面控制国内市场,另一方面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甚至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在国外市场抛售,以打败对手,占领市场。这种倾销通常是与政府的支持分不开的。政府或限制有关商品进口,使企业在国内市场取得垄断利润以贴补出口,或给予某种贴补以弥补其亏损,或以其他方式直接、间接给予支持。世贸组织对此种行为规定:进口国政府一经核实倾销行为确实存在,且有证据证明已对进口国同类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则允许进口国报复,征收反倾销税。

5.外汇倾销

外汇倾销是一些国家的政府为了鼓励本国产品对外多出口而故意让本国的货币对外贬值,让与该国出口贸易有关的其他国家的货币升值,从而促使本国产品对外出口时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以争夺国际市场的一种特殊手段。

其具体原理是:当一国货币贬值后,出口商品以外国货币标示的价格就必然降低,产品的款式、质量不变,价格却降低了,出口的竞争力也一定提高,有利于扩大出口;此外,一个国家的货币贬值后,外国进口商品在国内销售时的价格就必然上涨,从而又起到限制进口的作用。这就是外汇倾销的双重作用。但是,外汇倾销要达到扩大出口的目的,必须依赖两个条件:一是本国货币贬值的幅度必须高于国内物价上涨的程度;二是其他国家不同时采取同等程度的货币贬值或其他报复性手段。

6.促进出口的组织措施

促进出口的组织措施主要有:(1)国家设立专门组织,研究与制定出口战略,扩大出口;(2)由国家建立商业情报网,加强国外市场情报工作,为出口厂商提供信息;(3)组织贸易中心和贸易展览会,组织贸易代表团和接待来访,以推动和发展对外贸易;(4)组织出口厂商的评奖活动,对出口商给予精神奖励等。

7.其他措施

为了扩大出口,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方式鼓励出口商的积极性。有的采取外汇分成的方法,让出口商从外汇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外汇自由支配;有的采用奖励证制,对出口商取得显著成绩的发给奖励证,凭证可以进口一定数量的商品;还有的采用复汇率制等。

8.建立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是一些国家为了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和鼓励对外贸易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所谓经济特区,是指一些国家(或地区)在其国境以内、关境以外划出的一定范围的区域,并在交通运输、通讯联络、仓储与生产方面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并实行免除关税等优惠待遇,用以吸引外国企业从事贸易与出口加工工业活动。经济特区的建立,具体形式有:

(1)自由港(freeport)或自由贸易区(freetradezone)

(2)保税区,亦称保税仓库区。

(3)出口加工区(exportprocessingzone)

出口加工区可分为综合性出口加工区和专业性出口加工区两种。前者指经营多种出口加工产品的加工区域;后者指经营某种特定的出口加工产品的加工区域。兴办出口加工区,其作用是有助于吸收外国投资、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扩大出口加工工业和加工品的出口,增加外汇收入。出口加工区与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的主要区别是,它不以发展贸易为主,而主要面向工业,以发展出口加工工业为主。

(4)自由边境区(freeperimeter)

(5)过境区,也叫中转贸易区。

【真题试题】(2011年多项选择第67题)

5.各国促进出口的方法有很多,通常包括()。

a.出口信贷b.商品倾销

c.出口许可d.外汇倾销

【真题解析】

促进出口政策包括:出口信贷、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出口补贴、商品倾销、外汇倾销、促进外贸发展的经济特区措施。答案是abd.

(二)出口管制措施

出口管制是一些国家从其本身的政治、经济利益出发,对某些商品,特别是战略物资和先进技术的出口实行限制和禁止的措施。

1.出口管制商品

出口管制商品包括:(1)战略物资和先进技术资料,如军事设备、武器、军舰、飞机、先进电子计算机及有关技术资料等;(2)国内生产紧缺的原材料、半制成品及国内供应不足的某些商品;(3)为了缓和与进口国的贸易摩擦,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控制出口商品;(4)某些古董、艺术品、黄金等特殊商品;(5)按某些国际条约或国际组织的表决决议的要求,对某些国家实施经济制裁而限制出口的商品。

2.出口管制的形式2011

出口管制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1)单方面出口管制。指一国根据本国的出口管制法案,设立专门机构对本国某些商品出口进行审批和颁发出口许可证,实行出口管制。以美国为例,美国政府根据国会通过的有关出口管制方案,在美国商务部设立外贸管制局专门办理出口管制的具体事务,美国绝大部分受出口管制的商品的出口许可证都由这个机构办理。

(2)多边出口管制。指几个国家政府通过一定的方式建立国际性的多边出口管制机构,

商讨和编制多边出口管制货单和出口管制国别,规定出口管制的办法等,以协调彼此的出口管制政策和措施,达到共同的政治和经济目的。194911月成立的巴黎统筹委员会(简称“巴统”)就是一个国际性的多边出口管制机构,主要对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出口管制。19944月,该组织宣布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