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过境税
过境税又称通过税。它是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商品所征收的一种关税。由于过境商品对本国生产和市场没有影响,所征税额很低,财政意义不大。
4.进口附加税
一些进口国家对进口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还往往根据某种目的再加征进口税。
通常把前者叫做正税,后者叫做进口附加税。也可以说,它是对正税以外征收的一种附加关税。
进口附加税通常是一种限制进口的临时性措施,其目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用于对其他成员方歧视性贸易行为而进行的贸易报复;另一个是用于对本国出现特殊情况时采用的特殊保障。进口附加税主要有以下三种:
(1)反贴补税,又称抵消税或补偿税。它是对直接地或间接地接受任何出口国有关方面奖金或补贴的外国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凡进口商品在生产、制造、加工、买卖、输出过程中所接受出口国有关方面直接的或间接的奖金、贴补,都构成征收反贴补税的条件,不管这种奖金或贴补是来自它们的政府,还是来自垄断组织或同业公会。反贴补税的税额一般按奖金或贴补的数额征收,征收这种税的目的在于增加进口商品的价格,抵消其所享受的贴补金额,削弱其竞争能力,使它不能在进口国的市场上进行低价竞争。
(2)反倾销税。它是对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货物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其目的在于抵制外国商品的低价倾销,保护本国产业和国内市场。
(3)保障税,又称保护税。在世贸组织目前的贸易规则中,有几种情况可以使用保障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