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环境风险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与调查

八、环境风险分析

考点1掌握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1.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2.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
1)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
根据物质不同的特性,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按以下4类物质(爆炸、易燃、活性化学物质、有毒物质)的品名(品名引用gb1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及其临界量加以确定。

2)贮存区重大危险源                                          
贮存区重大危险源的确定方法与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基本相同,只是因为工艺条件较为稳定,临界量数值较大。

3.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表3及表4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两种情况:

1)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则该物质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物质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
q1,q2,…,qn--
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

 

考点2了解风险源项分析的方法

1.分析内容:确定最大可信事故的发生概率、危险化学品的泄漏量。

2.步骤

(1) 划分各功能单元。

(2) 筛选危险物质,确定环境风险评价因子。

(3) 事故源项分析和最大可信事故筛选。

(4) 估算各功能单元最大可信事故泄漏量和泄漏率。

3.分析方法。

定性:类比法(首推)加权法和因素图分析法

定量:概率法和指数法。

可信事故概率确定方法:事件树、事故树分析法或类比法。

危险化学品的泄漏量:确定泄漏时间,估算泄漏速率。泄漏量计算包括液体泄漏速率、气体泄漏速率、两相流泄漏、泄漏液体蒸发量计算。

 

考点3了解风险事故后果分析的方法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中对环境风险事故的后果分析提出了部分模式,包括有毒有害物质在大气中的扩散、有毒物质在湖泊中的扩散预测、油在海湾、河口的扩散模式、有毒有害物在海洋的扩散模式。根据计算出的数值,再进行后果分析和评价。

风险评价原则:

大气环境风险评价,首先计算浓度分布,然后按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规定的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给出该浓度分布范围及在该范围内的人口分布。

水环境风险评价,以水体中污染物浓度分布、包括面积及污染物质质点轨迹漂移等指标进行分折,浓度分布以对水生生态损害阈作比较。

对以生态系统损害为特征的事故风险评价,按损害的生态资源的价值进行比较分析,给出损害范围和损害值。

鉴于目前毒理学研究资料的局限性,风险值计算对急性死亡、非急性死亡的致伤、致残、致畸、致癌等慢性损害后果目前尚不计入。

 

考点4了解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要求

1.环境风险的防范与减缓措施考虑因素:开发建设活动特点、强度与过程,所处环境的特点与敏感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中,关心的主要风险是生产和贮运中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泄漏与着火、爆炸环境风险。环境风险的防范与减缓措施是在环境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做出的。

 

2.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厂址及周围居民区、环境保护目标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厂区周围工矿企业、车站、码头、交通干道等设置安全防护距离和防火间距。厂区总平面布置符合防范事故要求,有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应急疏散及避难所。

危险化学品贮运安全防范及避难所。对贮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危险源的贮存地点、设施和贮存量提出要求,与环境保护目标和生态敏感目标的距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设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事故处理系统;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应急疏散通道及避难所。

自动控制设计安全防范措施。有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和在线分析系统。

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

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

紧急救援站或有毒气体防护站设计。

 

例题:1.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短期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   )临界量的功能单元。

a.等于   

b.等于或超过   

c.超过   

d.低于

答案:b

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推荐最大可信事故概率的确定方法是(   )

a.加权法    

b.故障树分析法   

c.因素图法   

d.事件树分析法

答案: d

 

九、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考点:了解经济评价方法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应用。

 

 

例题: 1.通过构建模拟市场来揭示人们对某种环境物品的支付意愿,从而评价环境价值的方法是(   )

a.隐含价格法         b.调查评价法

c.影子工程法         d.机会成本法

答案: b

2.在标准的环境价值评估方法中,下列哪种方法在环境影响经济评价中,最常用而且最经济  (   )

a.人力资本法         b .隐含价格法

c.调查评价法         d.成果参照法

答案: d

3.用于评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工农业等生产力的损失,此方法称为(   )

a.生产力损失法      b.旅行费用法

c.医疗费用法        d.人力资本法

答案: a

 

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与调查

考点1熟悉验收重点、范围及验收标准的确定;

1.验收重点

1)核查验收范围。

核实项目工程组成,对照原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设计文件检查,包括建设内容、规模及产品、生产能力,工程量、占地面积等及变更情况。

核实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成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确定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对象。重点核查为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区域内落后生产设备的淘汰、拆除、关停情况;落实以新带老,落后工艺改进及老污染源的治理情况等。

核查周围是否存在环境保护敏感区,确定必需进行的环境质量调查与监测。

 

2)确定验收标准。原则上采用环评阶段经环境保护部门确认的环境保护标准与环境保护设施工艺指标作为验收标准,对已修订、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标准应提出验收后按新标准进行达标考核的建议。

3)核查验收工况。按项目产品及中间产品产量、原料、物料消耗情况,主体工程运行负荷情况等,核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的工况条件。

4)核查验收监测(调查)结果。核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指标,判定企业环境保护设施运转效率和企业内部污染控制水平。重点核查建设项目外排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情况,主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及设计指标的达标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敏感点环境质量达标情况,清洁生产考核指标达标情况,有关生态保护的环境指标(植被覆盖率、水土流失率)的对比评价结果等。

 

5)核查验收环境管理。环境管理检查涵盖了验收监测(调查)非测试性的全部内容,验收核查应包括:

建设单位在设计期、施工期执行相关的各项环保制度情况;

落实环评及其批复有关水土流失防治、噪声防治、生态保护等环保措施情况;

建成相应的环保设施情况。建成投产后是否建立健全了环保组织机构及环境管理制度,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是否稳定达标排放。

检查建设单位是否规范排污口、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实施环境污染日常监测等。

6)现场验收检查。按照建设项目布局特点或工艺特点,安排现场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水、气、声(振动)、固废污染源及其配套的处理设施、排污口的规范化、环境保护敏感点及相应的监测点位,在线监测设备监测结果的查验,水土保持、生态保护、自然景观恢复措施等的实施效果。

核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档案资料,内容包括:环保组织机构、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施工期环境监理资料、日常监测计划(监测手段、监测人员及实验室配备、检测项目及频次)

 

7)风险事故环境保护措施应急措施检查。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生产或安全事故,有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损害的,验收工作中应对其污染防范预案和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还应包括应急体系、预警、防范措施、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和应急物资准备等。

8)验收结论。依据建设竣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结论,结合现场检查情况,主要监测(调查)结果符合环保要求的,给予通过验收;主要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或重大生态保护措施未落实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达到要求,另行监测或检查合格后给予通过。限期仍达不到要求的,则按法律程序由环保主管部门下达停产通知书。

 

例题:1.核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执行的标准,主要按(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质量标准及环评文件批准的相应标准。

a.旧的   

b.新的   

c.旧的或新的   

d.以上都可

答案: b

 

考点2掌握验收监测与调查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

(一)验收监测与调查的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保护管理检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检查内容确定为以下几部分:

1)建设项目从立项到试生产各阶段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

2)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及环境保护档案资料。

3)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管理制度。(4)环境保护设施建成及运行纪录。

5)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6以新带老环保要求的落实。

7)环境保护监测计划,包括:监测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监测计划和仪器设备。

8)排污口规范化、污染源在线监测仪的安装,测试情况检查。   

9)事故风险的环保应急计划,包括人员、物资配备、防范措施、应急处置等。

10)施工期、试运行期扰民现象的调查。

11)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处理处置情况、综合利用情况。

12)按行业特点确定的检查内容,诸如清洁生产、移民工程、海洋生态保护等特殊内容。

 

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测试

主要考查原设计或环境影响评价中要求建设的处理设施的整体处理效率。涉及以下领域的环境保护设施或设备均应进行运行效率监测。

1)各种废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2)各种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

3)工业固(液)体废物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

4)用于处理其他污染物的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

3.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

以下污染物外排口应进行达标排放监测:排放到环境中的废水(包括生产污水、清净下水和生活污水)废气(包括工艺废气及供暖、食堂等生活设施废气)有毒有害工业固()废及其浸出液。厂界(必要时测定对噪声源极敏感点的噪声),公路、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码头、航道,机场周围飞机等各种噪声。无组织排放。国家规定总量控制污染物指标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4.环境保护敏感点环境质量的监测。监测以建设项目投运后,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中所涉及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能否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所确定的环境质量标准为主,考虑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地面水、地下水和海水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环境振动;电磁环境。

5.生态调查的主要内容。施工、运行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程设计文件以及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所提生态保护措施的情况。 已采取的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效果。开展公众意见调查,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施工期、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满意度,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针对已产生的环境影响或潜在的环境影响提出补救措施或应急措施。

6.清洁生产调查。主要调查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文件所要求的清洁生产指标落实情况。

 

() 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1.工况要求:

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情况下进行,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对生产负荷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未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负荷的建设项目,调整工况能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的部分,验收监测应在满足75%以上负荷或国家及地方标准中所要求的生产负荷的条件下进行;

无法调整工况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的部分,验收监测应在主体工程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并征得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同时注明实际监测时的工况。工况应根据建设项目的产品产量、原材料消耗量、主要工程设施的运行负荷以及环境保护处理设施的负荷进行计算。

 

2.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总体要求。参加竣工验收监测采样和测试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监测仪器在检定有效期内;监测数据经三级审核。

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照《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的要求进行。即做到:采样过程中应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一般应加不少于10%的平行样;对可以得到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应在分析的同时做10%的质控样品分析,对无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但可进行加标回收测试的,应在分析的同时做10%加标回收样品分析。

 

气体监测分析。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因子对仪器分析的交叉干扰;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应在仪器测试量程的有效范围内,即仪器量程的 30%~70%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测试时应保证其采样流量。

噪声监测分析。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0.5 db,若>0.5 db则测试数据无效。

固废监测分析。按国家有关规定、监测技术规范和有关质量控制手册中的要求进行。余同水。

 

3.验收监测污染因子的确定原则。cpeia文件和初设ep篇中确定的污染因子。原辅材料、燃料、产品、中间产物、废物以及其他涉及的特征污染因子和一般性污染因子。现行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有关污染因子。国家或地方规定总量控制的有关污染因子。影响环境质量的污染因子,包括eia及其批复文件中有明确规定或要求考虑的影响ep敏感目标环境质量的污染因子;试生产中已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因子;地方ep部门根据当前ep管理的要求和规定而确定的对环境质量有影响的污染因子。

 

4.废气监测技术要求

有组织排放。监测断面:布设于废气处理设施各处理单元的进出口烟道,废气排放烟道。监测点位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要求布设。监测因子:处理设施进出口的监测因子根据设施主要处理的污染物种类确定,废气排放口监测因子的确定参见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但需根据具体情况按验收标准所述原则进行调整,同时测定烟气参数。监测频次:对有明显生产周期的cp,对污染物的采样和测试 一般为2~3个生产周期,每个周期3~5次;对连续生产稳定、污染物排放稳定的cp,采样和测试的频次一般不少于3次、大型火力发电(热电)厂排气出口颗粒物每点采样时间不少于3min:对非稳定排放源采用加密监测的方法,一般以每日开工时间或24h为周期,采样和测试不少于3个周期,每个周期依据实际排放情况按每2~4h采样和测试一次;标准中如有特殊要求,则按标准中的要求确定监测频次。

 

无组织排放。

监测点位:so2 nox、颗粒物、氟化物的监控点设在无组织排放源的下风向2~50m范围内的浓度最高点,相对应的参照点设在排放源上风向2~50m范围内;其余污染物的监控点设在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浓度最高点。注:监控点最多可设4个,参照点只设1个。工业炉窑、炼焦炉、水泥厂等特殊行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执行相应排放标准中的要求。监测因子:根据具体无组织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确定。监测频次:监测一般不得少于 2d,每天3次,每次连续1h采样或在1h内等时间间隔采样4个;根据污染物浓度及分析方法、灵敏度,可适当延长或缩短采样时间。 对型号、功能相同的多个小型ep设施,可采用随机抽样方法进行监测,随机抽测设施比例同样设施总数的50%

5.废水监测技术要求

监测点位:污水处理设施各处理单元的进、出口,第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的排放口,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清净下水外排口,雨水排口。 监测因子:处理设施进出口的监测因子根据设施主要处理的污染物种类确定;外排口监测因子参见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监测频次:对生产稳定且污染物排放有规律的排放源,以生产周期为采样周期,采样2个周期,每个采样周期内一般应采样3~5次;对有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转或建有调节池的cp其污水为稳定排放的,可采瞬时样,但不得少于3次;对间断排放水量<20 m3/d,可采用有水时监测,监测频次2次;对非稳定连续排放源,一般应采用加密的等时间采样和测试方法,一般以每日开工时间或24h为周期,采样 3个周期;采用等时间采样方法测试时,每个周期依据实际排放情况,按每2~3h采样和测试一次。

 

6.噪声监测技术要求

(1)厂界噪声。

监测点位: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确定。根据工业企业声源、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邻的区域类别,在工业企业法定边界布设多个测点,包括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以及受被测声源影响较大的位置,测点一般设在工业企业单位法定厂界外im、高度1.2 m以上,厂界如有围墙,测点应高于围墙。同时设点测背景噪声,必要时设点测源强噪声。工业企业在法定边界外置有声源时,根据需要也应布设监测点。

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确定的厂界周围噪声敏感区域内的医院、疗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建筑物应分别设点监测。

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

监测频次:一般不少于连续2昼夜。无连续监测条件的测2d,昼夜各2次。

 

(2)高速公路交通噪声。

监测点位:按照《高速公路交通噪声监测技术规定(试行)》《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hj/t 90-2004)确定。在公路两侧距路肩小于或等于200m范围内选取至少5个有代表性的噪声敏感区域,分别设点进行监测;在公路垂直方向距路肩20m40m60m80 m,120 m设点进行噪声衰减测量;声屏障的降噪效果测量,执行《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并在声屏障保护的敏感建筑物户外1m处布设观测点位;选择车流量有代表性的路段,在距高速公路路肩60 m、高度大于1.2m范围内布设24 h连续测量点位。

监测因子:

24 h连续测量还包括

监测频次: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衰减测量,连续测量2d,每天测量4次,昼间、夜间各2次,分别在车流量平均时段和高峰时段测量。每次测量20 min24h连续交通噪声测量,每小时测量1次,每次测量不少于20min,连续测量2d

 

(3)机场周围飞机噪声。

监测点位:按照《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gb 9661-1988)确定,在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影响的所有噪声敏感点设点监测,监测点选在户外平坦开阔的地方,传声器高于1.2 m,离开其他反射壁面1.0m以上。

监测因子:每次飞行事件的最大a声级及持续时间,最终计算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 wecpnl)

监测频次:监测一周7d×24 h内的所有航班(目前常用的频次为对一周内飞行事件最多的2个工作日内的所有航班进行监测)。

 

7.振动监测技术要求

(1)监测点位:按《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gb 10071-1988)确定,测点置于建筑物室外0.5m以内振动敏感处。必要时,测点置于建筑物室内地面中央。

(2)监测因子:垂直振动级(vz)。

(3)监测频次:稳态振源:每个测点测量一次,取s s内的平均示数为评价量。冲击振动:取每次冲击过程中的最大示数为评价量。无规振动:每个测点等间隔地读取瞬时示数,采样间隔不大于5s,连续测量时间不少于1000s,以测量数据的累计百分z振级vlz10值为评价量。

8.电磁辐射监测技术要求

(1)监测点位:针对不同的电磁辐射源确定监测点位,具体见《辐射坏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61-2001).

(2)监测因子:射频段(电视与调频广播电视发射塔,中短波广播与通信发射台,微波通信与移动通信基地站、卫星地球站、导航与雷达站):综合场强(v/m);工频段(高压电力线与高压变电站,工业、科学、医疗高频设备):电场强度(v/m)、磁场强度(t)

(3)监测频次:在各种电磁辐射源的正常工作时段,每个监测点位监测一次。

 

9.固体废物监测技术要求

固体废物的监测主要分为检查和测试两个方面。

(1)固体废物的检查。

对于可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8年第1号)确定其性质,建有相应堆场、处理设施,或委托有关单位按国家要求处理的固体废物,一般以检查为主,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按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及管理文件的要求,调查项目建设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来源、判定及鉴别其种类、统计分析产生量、检查处理处置方式。

若项目建设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委托处理,应核查被委托方的资质、委托合同,并核查合同中处理的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理处置方式是否与其资质相符。必要时对固体废物的去向做相应的追踪调查。

核查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固体废物是否符合相关控制标准要求。

 

(2)鉴别监测。

对于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8年笫1号)无法确定其性质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 5085.lr-5085.7-200-7)鉴别其性质,再按(1)进行检查。

(3)二次污染的监测。

监测固体废物可能造成的大气环境、地下(地表)水环境、土壤等的二次污染,监测方法分别参见相应的监测技术规范。

监测点位:根据《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定》(hj/t 20-2008)要求,分别采用简单随机采样法、系统采样法、分层采样法、两段采样法、权威采样法等确定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污染因子的选择应根据固体废物产生的主要来源、固体废物的性质成分及浸出毒性试验进行确定。

监测频次:随机监测一次,每一类固体废物采样和分析样品数均不应少于6个。

 

10.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技术要求

(1)排放总量核算项目为国家或地方规定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指标。

(2)依据实际监测情况,确定某一监测点某一时段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排污单位年工作的实际天数计算污染物年排放总量。

(3)某污染物监测结果小于规定监测方法检出下限时,不参与总量核算。

 

11.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要求

(1)水环境质量测试一般为13d,每天1--2次,监测点位等要求按《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执行。

(2)环境空气质量测试一般不少于3d,采样时间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执行。

(3)环境噪声测试一般不少于2d,测试频次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

(4)城市环境电磁辐射监测,按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1996)执行,一般选择5:00-9:0011:00-14:0018:00-23:00三个高峰期进行测试。若24h昼夜测量,其频次不少于10次。

(5)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按《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执行,一般监测2d,每天昼夜各1次。

 

12.在线自动连续监测仪校比技术要求

由于目前国家没有发布统一的关于在线监测仪器的监测技术规范,在三同时环保验收中可以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校比考核。

(1)是否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安装了仪器设备;

(2)是否通过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质量检定和校准。

 

例题: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验收监测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    )以上情况下进行。

a70    b75   

c80    d85

答案:b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验收监测数据应经(  )审核。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四级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