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知识点一:适用范围

知识点二:危险废物填埋处置技术特点

知识点三:危险废物填埋场选址要求

知识点四: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知识点一: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建设、运行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的处置。

知识点二:危险废物填埋处置技术特点

安全填埋是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技术之一,也是对危险废物使用其他方式处理后所采取的最终处置措施。利用对危险废物固化/稳定化处理、建筑防渗层构造等手段,将危险废物既放置在环境中,又令其与环境隔断联系。因此,是否能够成功地阻断这种联系,将是填埋场能否长远安全的关键,也是安全填埋风险之所在。

知识点二:危险废物填埋处置技术特点

一个完整的危险废物填埋场应包括废物接收与贮存系统、分析监测系统、预处理系统、防渗系统、渗滤液集排水系统、雨水集排系统、地下水集排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渗滤液监测系统、管理系统和公用工程等。

知识点三:危险废物填埋场选址要求

1)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场址应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区域,不会因自然或人为的因素而受到破坏。

2)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填埋场场址不应选在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4)填埋场距飞机场、军事基地的距离应在3000m以上

5)填埋场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m以外,并保证在当地气象条件下对附近居民区大气环境不产生影响。

6)填埋场场址必须位于百年一遇的洪水标高线上,并在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外。

7)填埋场场址距地表水域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

(依据环评结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在对危险废物填埋厂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危险废物填埋场渗滤液可能产生的风险、填埋场结构及防渗曾长期安全性及由此造成的泄漏风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结合该地区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填埋场的设计寿命,重点评价其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其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8)填埋场场址的地质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能充分满足填埋场基础层的要求。

现场或其附近有充足的黏土资源以满足构筑防渗层的需要。

位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主要补给区范围之外,且下游无集中供水井

地下水位应在不透水层3m以下,否则,必须提高防渗设计标准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取得主管部门同意。

天然地层岩性相对均匀、渗透率低,其渗透系数应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6.4填埋场天然基础层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5cm/s,且厚度不应小于2m

地质结构相对简单、稳定,没有断层。

9)填埋场场址选择应避开下列区域:破坏性地震及活动构造区;海啸及涌浪影响区;湿地和低洼汇水处;地应力高度集中,地面抬升或沉降速率快的地区;石灰溶洞发育带;废弃矿区或塌陷区;崩塌、岩堆、滑坡区;山洪、泥石流地区;活动沙丘区;尚未稳定的冲积扇及冲沟地区;高压缩性淤泥、泥炭及软土区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填埋场安全的区域。

10)填埋场场址必须有足够大的可使用面积以保证填埋场建成后具有10年或更长的使用期,在使用期内能充分接纳所产生的危险废物。

11)填埋场场址应选在交通方便、运输距离较短,建造和运行费用低,能保证填埋场正常运行的地区。

 88、下列危险废物填埋场的选址条件中,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是()。2013年真题】  

a.场址位于软土区  

b.场址距飞机场1500m  

c.场址与地表水域的最近距离为100m  

d.场址可保证填埋场建成后有20年的使用期  

答案 : d  

知识点四: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物控制项目有渗滤液、排出气体、噪声

1)严禁将集排水系统收集的渗滤液直接排放,必须对其进行处理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及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后方可排放。

2)危险废物填埋场废物渗滤液第二类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为:ph值,悬浮物(ss),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磷酸盐(以p计)

3)填埋场渗滤液不应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填埋场地下水污染评价指标及其限值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执行。

4)地下水监测因子应根据填埋废物特性由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必须具有代表性,能表示废物特性的参数。常规测定项目为:浊度,ph值,可溶性固体,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氨氮,大肠杆菌总数

5)填埋场排出的气体应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的规定执行。监测因子应根据填埋废物特性由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必须具有代表性,能表示废物特性的参数。

6)填埋场在作业期间,噪声控制应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规定执行。

102.《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规定危险废物填埋场排放污染物控制要求为(    )2012年真题】  

a严禁将集排水系统收集的渗滤液直接排放,必须对其进行处理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及第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后方可排放

b填埋场渗滤液不应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填埋场地下水污染评价指标及其限值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执行

c填埋场排出的气体应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的规定执行

d填埋场在作业期间,噪声控制应按照《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的规定执行

答案abcd

第六节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知识点一:术语

知识点二:内容和适用范围

知识点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的特点

知识点四:危险废物焚烧厂选址要求

知识点五: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

知识点六:污染物(项目)排放控制要求

 

知识点一:术语

1.焚烧

指焚化燃烧危险废物使之分解并无害化的过程。

2.焚烧残余物

指焚烧危险废物后排出的燃烧残渣、飞灰和经尾气净化装置产生的固态物质。

3.二噁英类

多氯代二苯并--二噁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的总称。即pcddspcdfs

4.二噁英毒性当量(teq)

二噁英毒性当量因子(tef)是二噁英毒性同类物与2,3,7,8-四氯代二苯并--二噁英对ah受体的亲和性能之比,二噁英毒性当量可以通过下式计算:

5.标准状态

指温度在273.16 k,压力在101.325 kpa时的气体状态。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均指在标准状态下以11% o2(干空气)作为换算基准换算后的浓度。

知识点二:内容和适用范围

该标准从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出发,规定了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场所的选址原则,焚烧基本技术性能指标,焚烧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焚烧残余物的处置原则和相应的环境监测等。

本标准适用于除易爆和具有放射性以外的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以及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控制管理。

知识点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的特点

焚烧处置方法是一种高温热处理技术,即以一定的过剩空气量与被处置的危险废物在焚烧炉内进行氧化燃烧反应,废物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在高温下氧化、分解而被破坏。

焚烧处置的特点是它可同时实现废物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焚烧的目的是借助焚烧工况的控制,使被焚烧的物质无害化,最大限度地减容,并尽可能减少新的污染物产生,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对于大、中型的危险废物焚烧厂确有条件能同时实现使废物减量、彻底焚毁废物中的毒性物质,以及回收利用焚烧产生的废热这三个目的。焚烧法不但可以处置固态废物,还可以处置液态或气态废物,并且通过残渣熔融使重金属元素稳定化。

焚烧处置技术的最大弊端是产生废气污染。焚烧烟气中主要的空气污染物是粒状污染物、酸性气体、氮的氧化物、一氧化碳、重金属与二恶英等有机氯化物

知识点四:危险废物焚烧厂选址要求

1)各类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gb3838中规定的地面水环境质量类、类功能区和gb3095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地区,集中式危险废物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和文化区

2)各类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地区。(在2004年制定的《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中还规定了厂界距居民区应>1 000 m)

49.2004年制定的《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中还规定了厂界距居民区应大于(   )m 2012年真题】

a600

b800

c1000

d1200

答案:c

知识点五: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

针对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类型不同,其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也有所差别,见表12-4

知识点六:污染物(项目)排放控制要求

(1)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焚烧炉排气中任何一种有害物质浓度不得超过表12-5中所列的最高允许限值。

(2)危险废物焚烧厂排放废水时,其水中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执行。

(3)焚烧残余物按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

(4)危险废物焚烧厂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第七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知识点一:术语

知识点二:适用范围

知识点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分类

知识点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对环境的主要影响

知识点五: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选址要求

知识点六: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知识点一:术语

1. i类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gb 5086.1—5086.2-1997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 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ii类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gb 5086.1—5086.2-1997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 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是ph值在69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贮存场

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置于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非永久性的集中堆放场所。

4.处置场

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置于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永久性的集中堆放场所。

知识点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及已经建成投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不适用于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设施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知识点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分类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为两类,相应的贮存、处置场也分为两类。

i类场适用于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

ii类场适用于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

知识点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对环境的主要影响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虽然不具有危险废物的危险性,但它产出量大,贮存、处置占地多,因此不可低估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贮存、处置场的建设,必然造成天然土层植被的破坏,林木的损失,同时也造成景观生态的影响。只有在贮存、处置场封场后生态环境才有望得以恢复。

2.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在作业和自然风扬尘的情况下造成周围大气环境的粉尘污染,致使空气中颗粒物浓度增高。如果是煤矸石型的堆场,在自燃的情况下,也会散发大量的so2,造成so2,浓度增高。

3.对水环境的影响

淋沥固体废物的雨水径流有可能进入河流、湖泊,尤其是ii类场,可造成地表水体的污染。

渗滤液收集、处理不当或防渗层泄漏,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这是建设贮存、处置场时,应予特别关注的问题。因此在设计中要有防渗系统、集排水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处理系统以及对场周边地下水的监控系统

知识点五: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选址要求

1i类场和li类场的共同要求

1)所选场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2)应选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风向下风侧,厂界距居民集中区500m以外。(依据环评结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在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厂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产生的渗滤液以及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国道、省道)、铁路、飞机场、军事基地等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3)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

4)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

5)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

6)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2i类场的其他要求

  对于i类场应优先选用废弃的采矿坑、塌陷区。

3ii类场的其他要求

  (1)应避开地下水主要补给区和饮用水源含水层。

  (2)应选在防渗性能好的地基上。天然基础层地表距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得<1.5 m

上述的要求主要是防止渗滤液对地下水和饮用水源的污染。如果天然基础层渗透系数> 1.0×10-7 cm/s时,应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 cm/s和厚度1.5 m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知识点六: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1.渗滤液及其处理后的排放水

渗滤液及其处理后的排放水应根据贮存和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特征组分作为控制项目。

知识点六: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地下水

在贮存、处置场投入使用前,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规定的项目为控制项目。其中包括ph、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他项目。

在使用过程中和关闭或封场后的控制项目,可选择所贮存、处置的固体废物的特征组分作为控制项目。

3.大气

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以颗粒物为控制项目,其中属于自燃性煤矸石的贮存、处置场,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为控制项目。

90、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贮存、处置场渗滤液及其处理后的排放水中,应监控的污染物项目是(  ) 2011年真题】
a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所有项目
b
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特征组分
c
.与生活垃圾坝埋场水污染物控制项目相同
d
.与危险废物填埋场水污染物控制项目相同

答案:

第八节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1)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

(2)根据处置设施的特点,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并确定评价重点。环境要素应按三级或三级以上等级进行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应根据处理方法和环境敏感程度合理确定,要包括事故状态下可能影响的范围。

(3)重点关注厂(场)址选择。由于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的处置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因此在环境影响评价中,首要关注的是厂(场)址的选择。处置设施选址除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外,还要就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场地环境、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候条件、应急救援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结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对厂址的选择的要求,详细论证拟选厂(场)址的合理性。

(4)要进行全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处置的对象是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处置的方法包括焚烧法、安全填埋法、其他物化方法。无论使用何种技术处置何种对象,其设施建设项目都经历建设期、营运期和服务期满后。但是根据此类环评的特殊性,对于使用焚烧及其他物化技术的处置厂,主要关注的是营运期,而对于填埋场则关注的是建设期、营运期和服务期满后全时段的环境影响。填埋场在建设期势必要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植被将受到影响,可能造成生物资源或农业资源损失,甚至对生态环境敏感目标产生影响。而在服务期满后,需要提出填埋场封场、植被恢复的具体措施,并要求提出封场后30年内的管理和监测方案。这对保护生态环境可谓是重要的问题。

(5)要进行全过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应包括收集、运输、贮存、预处理、处置全过程。由于各环节所产生的污染物及其对环境的影响有所不同,由此制定的防治措施是保证在处置过程不造成二次污染的重要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6)必须要有环境风险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预测项目营运期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以及由其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的泄漏,造成对人身的损害和对环境的污染,从而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与减缓措施及应急预案,以使建设项目的事故率达到最小,使事故带来的损失及对环境的影响达到可接受的水平

(7)充分重视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为保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处置设施安全、有效的运行,必须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完整的规章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必须提出风险管理及应急救援制度、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处置过程安全操作规程、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等。在环境监测方面,焚烧处置厂重点是大气环境监测,而对安全填埋场重点则是地下水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