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凭证与记录控制
凭证是证明业务发生的证据,也是执行业务和记录业务的依据。
凭证与记录控制一般要求:
1.建立严格的凭证制度——要求:凭证种类要全,内容要完整,预先连续编号,空白收据和支票由专人保管。
2.建立严格的薄记制度——要求:对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实行标准化控制,在整个会计核算中,规定严格的凭证传递程序和记帐手续等。
3.建立严格的定期核对、复核与盘点制度——要求:定期进行表帐证之间的核对及其实物之间的核对。
(四)实物控制
指对接触、使用资产和各种记录,均应当有适当的防范措施,以限制非相关人员接近资产或接近重要的记录,从而保护资产和记录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