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营业税制

知识点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商品与劳务税。

知识点二、营业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单位和个体户的员工、雇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时,不是纳税人。

知识点三、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

  应税劳务:除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外的劳务

 (一)“境内”的含义

  1、提供或接受规定劳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在境内;

  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二)“应税行为”的含义

  营业税的应税行为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但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知识点四、营业税的税率

  营业税实行分行业比例税率。可归为三类:

1、税率为3%的:建筑业、文化体育业。

2、税率为5%的: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3、娱乐业,税率为5%~20%。但其中台球、保龄球税率为5%。

【例题】营业税采用的税率是(  )

  a、累进税率     b、定额税率

  c、比例税率     d、平均税率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营业税的税率形式。

知识点五、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一)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统称为营业额。营业额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相关规定同增值税和消费税。

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

(二)分行业的计税依据

1、建筑业的计税依据

建筑业的营业额为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中:工程价款包括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以及施工企业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都应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注意特殊规定:

(1)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所安装设备的价值计入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2)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以工程的总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自建自售建筑物的,除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外,还应按“建筑业”征收一道营业税。自建行为的营业额根据同类工程的价格确定;没有同类价格的,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4)无论是包工包料工程还是包工不包料工程,一律按包工包料工程以料工费全额征收营业税。

(5)招标、投标工程的营业额。中标的价格是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中标价格以后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实际收入为营业额。

2、金融保险业的计税依据

  (1)对一般贷款、典当、金融经纪业等中介服务,以取得的利息收入全额或手续费收入全额确定为营业额;

  (2)对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转让,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注意】

1、自2013年12月1日起,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不再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统一归为“金融商品”,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若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在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新增)

2、对金融机构当期实际收到的结算罚款、罚息、加息等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税。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不征营业税;银行吸收的存款不征营业税;对金融机构转贴现业务收入暂不征收营业税;融资租赁业务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其本期的营业额。

金融企业从事证券买卖业务,以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应以债券的购入价减去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后的余额确定。(教材新增)

【例题】某商业银行2014年第一季度向企业提供贷款取得利息收入400万元,逾期贷款罚息收入5万元,将上年购入的有价证券出售取得价款860万元,该证券买入价780万元;代收水电费等手续费收入14万元(其中包括工本费2万元)。该商业银行2014年第一季度应纳营业税为( )万元。【2014年考题】

a、63.95

b、63.70

c、24.95

d、24.85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营业税计税问题。该行2014年第一季度应纳营业税=(400+5+860-780+14)×5%=24.95万元。

3、文化体育业的计税依据

  注意特殊规定: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即全部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提供演出场地的地位的场租收入按租赁业征收营业税;演出公司或经纪人按代理业征收营业税)

  4、娱乐业的计税依据——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

  5、服务业的计税依据(变动)

服务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和其他服务业的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服务业单位从事餐饮中介的营业额为向委托方和餐饮企业实际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不包括其代委托方转付的就餐费用。

(2)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在境内组团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其营业额也允许扣除支付给接团企业的费用。

  旅游业,以全部收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食宿、交通、门票和其它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转让无形资产的计税依据

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全部货币、实物和其他经济利益。

7、销售不动产的计税依据

  (1)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的,视同销售建筑物,营业额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视同销售不动产,营业额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3)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税;

  (4)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以投资入股为名,实际是以取得固定利润或按销售额提成方式取得报酬的,属于普通的销售或出租不动产的行为,就其取得的销售收入或租金收入征税;

(5)以不动产作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核定营业额:

1)抵押期间,不动产仍归借款人使用,不动产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不征营业税;贷款期满后,因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不动产归银行所有,此时应对借款人按销售不动产征税,营业额为借款人尚未归还银行的贷款本息之和。

2)借款人取得贷款后,就将不动产交与银行使用,以不动产租金抵作贷款利息,对借款人按“服务业”征税营业税;如果借款人到期无力归还贷款,以不动产抵作欠款,则对借款人按销售不动产征税,营业额为其所欠银行的贷款本金。

  (6)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8、其他行业的计税依据

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知识点六、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营业额按人民币计算。

知识点七、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营业收入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具体规定为: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者取得索取营业额凭证的当天。

  3、金融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企业收到营业收入款项,或者按照合同、协议以及收取价款权利的凭证,在财务上作了收入的,即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实现。

4、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三)纳税地点

一般规定: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5、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其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特殊规定:

(1)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证税款。

(2)建筑业纳税地点的特殊规定主要包括:

1)纳税人承包的工程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即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承包的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跨省(市)工程,其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跨省工程,是指承包的工程跨越省、自治区、直辖市)

(3)金融保险业纳税地点的特殊规定主要包括:

1)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投资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进出口银行总行自身直接经营业务应纳的营业税,由各银行总行向国家税务总局缴纳。

2)上述各银行系统总行以下单位,以及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自身直接经营业务应纳的营业税,由取得业务收入的核算单位在当地缴纳。

3)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委托贷款应纳的营业税,由受托方代扣并向受托方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非金融机构自身直接发生经营业务缴纳的营业税,在其机构所在地缴纳。

5)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自身直接经营业务应纳营业税,由保险总公司向国家税务总局缴纳。

6)对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以下单位,以及其他保险公司自身经营保险业务应纳的营业税,由取得业务收入的核算单位在当地缴纳。

7)境外保险机构在我国境内承保保险业务的纳税地点为:在境内设立代理部门或委托机构代办的,为代理机构或代办机构所在地;在境内不设立代理部门的,为境内投保人所在地。

(4)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应税行为,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例题】下列关于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地点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采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交付使用的当天。

  b、纳税人出售自建建筑物的,其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建筑物交付使用的当天。

  c、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d、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答案】c

【解析】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采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出售自建建筑物的,其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取得索取营业额凭证的当天;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