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类共分成14个章(第50章—第63章)分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50章—55章
第二部分:56章—63章
1、第一部分(50—55章)
包括普通的纺织纤维(原料)、普通纱线、普通机织物。(注意:第一部分不包括制成品,例如说服装。)
2、第二部分(56—63章)
包括以特殊方式或工艺制成的或有特殊用途的半成品及其制成品。例如特种纱线、特种织物、制成品。[第二部分除了56.01的品目外,其他章节不包括纺织纤维(原料)。
二、本类各章的结构
1、第50章蚕丝
本章共有7个品目。本章所称“丝”,不仅包括家蚕(桑蚕)丝、也包括野蚕丝,如蚕丝、蜘蛛丝、海丝及贝足丝。
2、51章、52章、53章都是按照商品加工程度由低至高排列品目。即按纤维、废料、已梳纤维、纱线、机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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