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个人理财业务的政策监管要求
开展个人理财服务应满足相关政策监管要求
(1)关于合规性审查的要求
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需要进行合规性审查,防范法律风险。
(2)关于向客户推介投资产品的服务的政策要求
向客户推介,需在充分了解客户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风险承受能力及在充分评估客户财务状况的基础上,推介合适的投资产品并由客户自主选择。
并应向客户解释相关投资工具的运作市场及方式,揭示相关风险。
(3)关于市场风险管理要求
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在进行市场风险管理时,应对利率和汇率等主要金融政策的改革与调整进行充分的压力测试,评估其对银行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和应急预案。
(4)关于服务应急计划的要求
银行应制定个人理财业务应急计划,保证服务的连续性、有效性。
(5)关于收取个人理财服务费的政策要求
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可以收取适当的费用,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应作为服务合同的条款。
(6)关于金融衍生品的要求
理财业务涉及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和外汇管理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经营资格。
(7)其他有关规定
开展理财业务时,发现客户有涉嫌洗钱、恶意逃避税收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3.关于理财产品(计划)的政策监管要求
(1)有关结构性理财产品的要求
其结构性存款产品应将基础资产与衍生交易部分相分离,基础资产部分按照储蓄存款管理、衍生交易部分按照金融衍生品管理。
(2)关于一般储蓄存款产品的要求
商业银行不得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作理财计划销售,或将理财产品与储蓄存款强制搭配销售。
(3)关于理财产品收益率的规定
商业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收益。
(4)关于保证收益理财产品附加条件的要求
向客户承诺保证收益的附加条件的,附加条件可以是对理财产品期限调整、币种转换等权利,也可以是对最终支付货币和工具的选择权。但附加条件产生的投资风险应由客户承担。
(5)关于理财产品销售的要求
应根据产品的风险状况,设置适当的期限和销售起点金额。
(6)不得销售不能独立测算或收益率为零或负值的理财计划。
(7)关于理财产品的市场风险管理要求
对理财产品(计划)应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体系。
4.关于对个人理财业务的检查监管
(1)银监机构可以根据理财业务的发展及监管的实际需要,组织相关调查和检查活动。
检查的内容包括:
①从业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职业操守
②客户授权管理资产的授权充分性和合规性,操作程序的规范性等
③理财业务过程中对投资人的保护情况、相关产品风险的控制情况
(2)是否按要求按季度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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