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熟悉信托的形式与效力、信托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
(七)掌握票据的特征和功能、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以及票据丧失补救的基本法律规则;
(八)熟悉破产的法律效果和破产财产范围的基本法律规则;
(九)熟悉破产债权申报、破产程序、破产重整与和解的基本法律规则。
四、刑事法律制度
(一)掌握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构成以及刑罚的基本法律规则;
(二)掌握金融犯罪的种类以及相应的构成要件;
(三)熟悉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和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
(四)了解附带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规则。
五、行政法律制度
(一)熟悉银行业行政许可的设定和法律效力;
(二)熟悉银行业行政处罚的内容、一般程序及当事人权利;
(三)熟悉银行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银行业行政强制措施;
(四)熟悉银行业行政复议有关内容;
(五)了解银行业行政诉讼主体、权利义务。
第五部分 银行监管与自律
一、银行监管体制
(一)掌握银行监管起源与演变;
(二)熟悉主要国家金融监管的体制、模式和特征;
(三)熟悉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成立背景、成员和目标;
(四)掌握我国银行监管的框架、结构和特点。
二、银行监管目标、方法
(一)熟悉银行监管的目标、方法、流程;
(二)熟悉监管评级的主要内容、框架和作用。
三、银行自律与市场约束
(一)熟悉国际银行自律组织的特点、职能定位;
(二)掌握我国银行自律组织的宗旨、目标;
(三)掌握职业操守的宗旨和适用范围;
(四)掌握从业准则及职业操守的内容与相关规定;
(五)熟悉市场约束的主要内容、作用;
(六)熟悉信息披露的结果及主要内容。
如本考试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是2015年及以后一个时期考试命题的依据,也是应考人员备考的重要资料,考试范围限定于大纲范围内,但不局限于教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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