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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精编习题(四)

发表时间:2011/10/31 15:37:4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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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分类。根据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章程,没有独立的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

【该题针对“公司的特征和分类 ”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该题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直接诉讼的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题针对“股东诉讼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4.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该题针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知识点进行考核】

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有两个考点:一个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的要求,另一个是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要求。该公司董事会人数虽然符合5~19人的要求,但是董事人数已不足该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即2006年11月30日前。

【该题针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知识点进行考核】

6.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组成。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该题针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知识点进行考核】

7.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关联关系表决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该题针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8.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最近一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选项A不符合要求;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选项C不符合要求;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因此选项D不符合要求。

【该题针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知识点进行考核】

9.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票转让的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所以选项A不对。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所以选项B不对。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所以选项D不对。

【该题针对“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1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积金的用途。根据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本题中,法定公积金是60万元,注册资本是100万元,则转增后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25万元,即最多转增35万元,因此选项D不对。

【该题针对“公司的财务会计”知识点进行考核】

1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解散的情形。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该题针对“公司解散和清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1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根据规定,不按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题针对“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1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本题公司是向股东甲提供担保,因此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议。

【该题针对“公司法人财产权和股东权利 ”知识点进行考核】

14.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的变更登记。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只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即可。

【该题针对“公司的登记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1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本题选项B为房屋使用权,而非房屋所有权,故不得用来出资。

【该题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知识点进行考核】

16.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行使权利的期限。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该题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知识点进行考核】

17.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该题针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知识点进行考核】

18.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特殊规定。根据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选项B不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因此选项C不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因此选项D不对。

【该题针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19.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该题针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的特征。公司是指股东依法以投资方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该题针对“公司的特征和分类 ”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而设立董事会。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职权范围小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

【该题针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该题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知识点进行考核】

4.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东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不包括股东通过股东大会提起诉讼。

【该题针对“股东诉讼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5.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选项A的说法不正确;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选项C的说法正确;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因此选项D的说法正确。

【该题针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知识点进行考核】

6.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章程规定的2/3、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持有10% 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和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应当在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于C要注意,本题考得是具体的情形,而不是法律原文,由于1/2小于2/3,因此也要选择C。

【该题针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知识点进行考核】

7.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份转让限制。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该题针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知识点进行考核】

8.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一年内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上市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权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该题针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9.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产生。根据规定,独立董事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该题针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知识点进行考核】

10.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债券的募集办法。以上四个选项均正确。

【该题针对“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11.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解算的原因。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183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该题针对“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知识点进行考核】

12.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清算工作程序。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上述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该题针对“公司解散和清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13.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知情权、公司登记和组织机构的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可以复制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但是不可以复制公司的会计账簿,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只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即可,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的;因国有独资公司的投资人为1人,故不设立股东会,所以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该题针对“公司法人财产权和股东权利 ”知识点进行考核】

14.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根据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该题针对“公司的登记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15.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出资的规定。(1)公司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进行评估;(2)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则其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的金额,也就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70%。

【该题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知识点进行考核】

16.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由以下人员提议召开:第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第二,1/3以上的董事;第三,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本题选项A达1/10以上表决权;选项B则为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选项D是1名监事,不是监事会。

【该题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知识点进行考核】

17.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其责任。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违反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该题针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知识点进行考核】

18.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该题针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三、综合题

1.

【正确答案】:(1)现金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现金出资不得低于30%。本案中的现金出资应不少于60万元。

(2)第二期出资在公司成立后的3年内缴纳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的,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本案应在两年内缴足。乙所出资的机器设备在公司成立后仍由乙取回供其使用不符合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其出资,乙的行为实际就是抽回出资。

(3)不符合规定。公司成立后发现所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由甲、乙、丙三方各自负责补足其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4)符合规定。《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2.

【正确答案】:(1)甲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不合法。

①计划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数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公司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总额的40%。本题中公司债券余额应为4800万元(12000×40%),2005年5月发行的3年期的公司债券1200万元未到期。因此甲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3600万元(4800-1200=3600)。

②公司债券面值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题中甲公司债券每张面值拟定50元不合法。

③分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数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公司债券,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甲公司第一期发行数量为1000万元,未达到发行数量的50%。

(2)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变更总经理且暂时不予公告的决议不合法。首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只有5名董事表决通过,低于董事会全体董事(11人)的半数。其次,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

(3)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吸收合并丁公司的决议不合法。

首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其次,在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中的4项要点均不合法:

①根据规定,公司合并的,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②根据规定,公司合并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

③根据规定,公司因合并而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④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董事会审批的为乙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本题中,涉及乙公司事项的无关联关系董事有8名(除董事A、董事B、董事C外),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有4名,未达到过半数的要求,且只有3名无关联关系董事同意决议,所以该决议不能够通过。

3.

【正确答案】:(1)A公司股东大会做出的对B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合法。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对股东提供的担保,该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须经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本题B公司作为关联股东未参与该事项的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52.4%),因此,该项决议是符合规定的。

【提示】本问考点涉及第九章《合同法(总则)》中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的规定。

(2)A公司股东大会弥补亏损的决议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本题中A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

(3)①A公司未就董事会秘书甲离任事项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公告的做法是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公司的重大事件,需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本题甲为A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但其变动不属于上市公司应当报告和公告的范围。

②甲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的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题甲作为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即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是不符合规定的。

(4)①乙所得的好处费应当归A公司所有。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其违反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本题乙擅自决定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所取得的好处费,应当归公司所有。

②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A公司26位股东的诉讼。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监事会在收到书面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上述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A公司的上述26位股东虽然符合法定资格,但未就作为高级管理人员乙的行为向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而是向股东大会提出书面请求,其程序是不符合规定的,人民法院将不会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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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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