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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审计精选讲义第六章(2)

发表时间:2012/6/26 15:02:1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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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威胁独立性的情形和防范措施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其他近亲属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其他近亲属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将产生重大的自身利益威胁,没有任何防范措施可以将这种威胁降至可接受水平。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其他近亲属均不应在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二)审计项目组某一成员的近亲属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如果审计项目组某一成员的近亲属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将产生自身利益威胁。在评价威胁的重要程度时,应当考虑审计项目组成员与其近亲属之间关系的性质以及经济利益对于该近亲属的重要性。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防范措施以消除威胁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由近亲属尽快处置全部经济利益,或处置足够数量的经济利益,以使剩余经济利益不再重大;

2.由项目组之外的其他注册会计师复核审计项目组成员所执行的工作;

3.将该人员调离审计项目组。

(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其他近亲属在可以对审计客户施加控制的实体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其他近亲属在可以对审计客户施加控制的实体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并且审计客户对于该实体重要,将产生重大的自身利益威胁,没有任何防范措施可以消除这种威胁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其他近亲属均不应拥有此类经济利益。

(四)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的退休金计划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的退休金计划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将产生自身利益威胁。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威胁的重要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威胁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

(五)项目合伙人所在分部的其他合伙人或其其他近亲属在该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如果项目合伙人所在分部的其他合伙人或其其他近亲属在该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将产生重大的自身利益威胁,没有任何防范措施可以消除这种威胁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其他合伙人及其其他近亲属均不应在该审计客户中拥有此类经济利益。

(六)项目合伙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分属于不同的分部

项目合伙人执行审计业务时所处的分部并不一定是该负责人所属的分部。当项目合伙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分属于不同的分部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运用职业判断以确定项目合伙人执行该业务时所属的分部。

(七)为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的其他合伙人、管理人员或其其他近亲属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如果为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的其他合伙人、管理人员或其其他近亲属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除非该合伙人或管理人员的参与程度极低,否则将产生重大的自身利益威胁,没有任何防范措施可以消除这种威胁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其他合伙人、管理人员或其其他近亲属均不应在该审计客户中拥有此类经济利益。

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审计精选讲义第四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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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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