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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cpa考试《税法》经典习题及答案(十一)

发表时间:2019/5/21 9:46:4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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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提起诉讼,必须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接到通知或者知道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对下列行政复议事项,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机关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前可以达成和解,行政复议机关也可以调解:

(1)行使自由裁量权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

(2)行政赔偿。

(3)行政奖励。

(4)存在其他合理性问题的具体行政行为。

3、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该企业在2017年4月5日缴纳罚款时的总金额=(16+5)×8000×3%+8000=13040(元)。

4、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有处罚主体,不能以自己名义实施税务行政处罚。但是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

5、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一般由原处理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进行;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B选项的说法过于绝对化。

6、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7、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在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2)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相关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5)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以后,发现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中止行政复议前三项,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8、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包括:(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2)合法性审查原则;(3)不适用调解原则;(4)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5)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6)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原则。

2、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行政处罚行为:①罚款②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③停止出口退税权。

3、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共包括3类8项处罚权力事项。其中,账簿凭证管理类3项,纳税申报类2项,税务检查类3项。

4、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决定不服,必须先经过税务行政复议程序,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提起税务行政诉讼。

5、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和解终止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行政复议。

6、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选项C的说法不符合规定。

7、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有6条: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不适用调解原则;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的原则。所以四个备选答案都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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