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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经济法课后练习题(8)

发表时间:2012/6/25 15:20:1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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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2.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业主共同管理权。对于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和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则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3.

答案: C

解析: 本体考核点是按份共有中对财产的处分。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甲应当将份额卖给丙。

4.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最高额抵押。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不动产的物权变动。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2.

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核业主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权。根据规定,业主对于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和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则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3.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抵押物的范围。学校的教育设施不得设定抵押。所有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也不得抵押。

4.

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人在占有留置物期间内,除了留置物本身以外,留置权的效力还及于从物、孳息和代位物,所以选项A错误。债权人在其债权没有得到清偿,有权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并给债务人确定一个履行期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履行期限应当为两个月以上,所以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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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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