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取样本阶段
(一)确定样本规模
1.影响样本规模的因素
在控制测试中影响样本规模的因素如下:
(l)可接受的信赖过度风险。在实施控制测试时,注册会计师主要关注抽样风险中的信赖过度风险。可接受的信赖过度风险与样本规模反向变动。控制测试中选取的样本旨在提供关于控制运行有效性的证据。由于控制测试是控制是否有效运行的主要证据来源,因此,可接受的信赖过度风险应确定在相对较低的水平上。通常,相对较低的水平在数量上是指5% 10%的信赖过度风险。注册会计师一般将信赖过度风险确定为10%,特别重要的测试则可以将信赖过度风险确定为5%。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通常对所有控制测试确定一个统一的可接受信赖过度风险水平,然后对每一测试根据计划的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水平和控制有效性分别确定其可容忍偏差率。本例中,注册会计师确定的可接受信赖过度风险为10%。
(2)可容忍偏差率。可容忍偏差率是指注册会计师在不改变其计划评估的控制有效性,从而不改变其计划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的前提下,愿意接受的对于设定控制的最大偏差率。可容忍偏差率与样本规模反向变动。在确定可容忍偏差率时,注册会计师应考虑计划评估的控制有效性。计划评估的控制有效性越低,注册会计师确定的可容忍偏差率通常越高,所需的样本规模就越小。一个很高的可容忍偏差率通常意味着,控制的运行不会大大降低相关实质性程序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注册会计师预期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很低,特定的控制测试可能不需进行。反之,如果注册会计师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必须实施控制测试。换言之,注册会计师在风险评估时越依赖控制运行的有效性,确定的可容忍偏差率越低,进行控制测试的范围越大,因而样本规模增加。
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通常认为,当偏差率为3%—7%时,控制有效性的估计水平较高;可容忍偏差率最高为20%,偏差率超过20%时,由于估计控制运行无效,注册会计师不需进行控制测试。当估计控制运行有效时,如果注册会计师确定的可容忍偏差率较高就被认为不恰当。表10—6列示了可容忍偏差率与计划评估的控制有效性之间的关系。本例中注册会计师预期现金支付授权控制运行有效,确定的可容忍偏差率为7%。
(3)预计总体偏差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实施控制测试时,注册会计师通常根据对相关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情况的了解,或根据从总体中抽取少量项目进行检查的结果,对拟测试总体的预计误差率进行评估。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上年测试结果和控制环境等因素对预计总体偏差率进行估计。考虑上年测试结果时,应考虑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和人员的变化。在实务中,如果以前年度的审计结果无法取得或认为不可靠,注册会计师可以在抽样总体中选取一个较小的初始样本,以初始样本的偏差率作为预计总体偏差率的估计值。如果预计总体偏差率很高,意味着控制有效性很低,这时注册会计师应考虑不进行控制测试,而实施更多的实质性程序。本例中,注册会计师根据上年测试结果和对控制的初步了解,预计总体的偏差率为1. 75%。
(4)总体规模。在本例中,现金支付业务数量很大,因而注册会计师认为总体规模对样本规模的影响可以忽略。
在使用统计抽样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影响样本规模的因素进行量化。
2.确定样本规模
实施控制测试时,注册会计师可能使用统计抽样,也可能使用非统计抽样。在统计抽样中,注册会计师可以使用样本量表确定样本规模。表10—7和表10—8分别提供了在控制测试中确定的可接受信赖过度风险为5%和10%时所使用的样本量表。如果注册会计师需要其他信赖过度风险水平的抽样规模,必须使用统计抽样参考资料中的其他表格或计算机程序。
注册会计师根据可接受的信赖过度风险选择相应的抽样规模表,然后读取预计总体偏差率栏找到适当的比率。接下来注册会计师确定与可容忍偏差率对应的列。可容忍偏差率所在列与预计总体偏差率所在行的交点就是所需的样本规模。本例中,如前所述,注册会计师确定的可接受信赖过度风险为10%,可容忍偏差率为7%,预计总体偏差率为1.75%。在信赖过度风险为10%时所使用的表10—8中,7%可容忍偏差率与1.75%预计总体偏差率的交叉处为55,即所需的样本规模为55。
(二)选取样本
在控制测试中使用统计抽样方法时,注册会计师必须在上节所述的使用随机数表或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选样和系统选样中选择一种方法。原因在于,这两种方法能够产生随机样本,而其他选样方法虽然也可能提供代表性的样本,但却不是随机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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