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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审计精选讲义第五章(1)

发表时间:2012/6/1 14:23:5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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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

独立,是指不受外来力量控制、支配,按照一定之规行事。独立原则通常是对注册会计师而非非执业会员提出的要求。在执行鉴证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必须保持独立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者主要依赖财务报表判断投资风险,在投资机会中做出选择。如果注册会计师不能与客户保持独立,而是存在经济利益、关联关系,或屈从于外界压力,就很难取信于社会公众。

那么,什么是独立性呢?较早给出权威解释的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1947年发布的《审计暂行标准》(The Tentative Statementof Auditing Standards)中指出:“独立性的含义相当于完全诚实、公正无私、无偏见、客观认识事实、不偏袒。”传统观点认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包括两个方面——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职业行为守则中要求:“在公共业务领域中的会员(执业注册会计师),在提供审计和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保持实质上与形式上的独立。”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道德守则也要求执行公共业务的职业会计师(执业注册会计师)保持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规定,独立性包括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

1.实质上的独立性是一种内心状态,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提出结论时不受有损于职业判断的因素影响,能够诚实公正行事,并保持客观和职业怀疑态度;

2.形式上的独立性要求注册会计师避免出现重大的事实和情况,使得一个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在权衡这些事实和情况后,很可能推定会计师事务所或项目组成员的诚信、客观或职业怀疑态度已经受到损害。

三、客观

客观,是指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考察,不添加个人的偏见。客观原则要求会员不应因偏见、利益冲突以及他人的不当影响而损害职业判断。独立于鉴证客户是遵循客观性基本原则的内在要求,会员应当从实质上和形式上独立于鉴证客户。

如果某一情形或关系导致偏见或者对职业判断产生不当影响,会员不应提供相关专业服务。会员在许多领域提供专业服务,在不同情况下均应表现出客观性。在确定哪些情况和业务尤其需要遵循客观性的职业道德规范时,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会员可能被施加压力,这些压力可能损害其客观性;

2.在制定准则以识别实质上或形式上可能影响会员客观性的关系时,应体现合理性;

3.应避免那些导致偏见或受到他人影响,从而损害客观性的关系;

4.会员有义务确保参与专业服务的人员遵守客观性原则;

5.会员既不得接受,也不得提供可被合理认为对其职业判断或对其业务交往对象产生重大不当影响的礼品或款待,尽量避免使自己专业声誉受损的情况发生。

四、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要求会员应当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始终保持在应有的水平之上,以适应当前实务、法律和技术的发展,确保客户或雇佣单位能够得到合格的专业服务。同时,在提供专业服务时,会员应当保持应有的关注,遵守职业准则和技术规范,勤勉尽责。

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审计精选讲义第二章汇总

(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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