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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审计精选讲义第五章(1)

发表时间:2012/6/1 14:23:5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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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披露客户的涉密信息:

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且取得客户或雇佣单位的授权;

2.法律法规要求披露、包括为法律诉讼出示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有关监督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

3.会员有义务和权利披露且法律法规未予禁止,包括:

(1)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督机构的质量检查;

(2)答复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督机构的询问和调查;

(3)在法律诉讼程序中维护自身的职业利益;

(4)遵守职业准则或道德要求。

在决定是否披露涉密信息时,会员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 如果客户或雇用单位同意会员披露这些信息,所有相关方的利益是否会受到损害;

2.是否了解和证实了所有相关信息。当涉及未经证实的信息、不完整的信息或未经证实的结论时,如果进行披露,会员应当运用职业判断决定披露的类型;

3.预期的沟通方式和沟通对象。会员尤其应当确信沟通对象为适当的信息接受者。

六、职业行为

职业行为原则要求会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发生任何会员已知悉或应当知悉的有损职业声誉的行为。如果一个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在权衡会员当时所获得的所有具体事实和情况后,有可能认定某一行为将对职业声誉产生负面影响,会员应当避免这种行为。

在推介自身和工作时,会员不应损害职业形象。会员应当诚实、实事求是,不应存在下列行为:

1.对其能够提供的服务、拥有的资质以及积累的经验进行夸大宣传;

2.对其他会员的工作进行贬低或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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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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