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特定物的有( )。
A.文物
B.级别、价格相同的大米
C.名人的一幅字迹
D.从一堆苹果中挑选出来的某一个
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孳息的有( )。
A.苹果树上的苹果
B.存款利息
C.母牛肚子里的小牛
D.租金
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一物之上可以同时存在多个物权,下列各项物权不可以同时存在的有( )。
A.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B.所有权、他物权
D.质押权、质押权
D.以占有为内容的两个用益物权
4.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占有的事实推定和权利推定,表述正确的有( )。
A.事实推定是推定占有人是以所有的意思为自己占有,而且占有是善意的、和平的及公然的
B.权利推定是占有人在占有物期间推定其享有合法的权利
C.事实推定是通过免除占有人的举证责任,使得占有人获得法律的保护
D.受权利推定的占有人,免除举证责任,由相对人就没有权利提出反证
5.甲有一块价值30000元的翡翠。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翡翠的合同,约定价款32000元。由于乙没有带足现金,而甲只收现金。甲未将该翡翠交付给乙,约定2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翡翠。2日后,乙到甲处付款取翡翠,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翡翠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乙直接取得该翡翠的所有权
B.甲、乙的借用约定生效时,乙取得该翡翠的所有权
C.由于甲未将翡翠交付给乙,所以乙一直未取得该翡翠的所有权
D.甲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将翡翠交付给了乙
6.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物上请求权的有( )。
A.妨害排除请求权
B.消灭危险请求权
C.损害赔偿请求权
D.返还原物请求权
7.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一般包括( )。
A.建筑区划内的土地
B.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C.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D.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8.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有( )。
A.房屋抵押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地役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9.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承包经营权的期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B.草地的承包期为50年
C.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
D.特殊的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批准可以延长
10.李某向张某借款1000元,李某以母牛做抵押,母牛价值1200元。李某到期未还款,法院依法扣押了母牛,扣押期间母牛生了一头小牛。若张某未通知李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李某是小牛的所有权人
B.张某是小牛的所有权人
C.为实现抵押权,依法将母牛、小牛变卖,价款分别为800元、300元,则张某只能就1000元优先受偿,剩余的100元归李某
D.为实现抵押权,依法将母牛、小牛变卖,价款为600元、200元,则不足的200元不能向李某追偿
三、不定项选择题
2009年11月1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用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2009年11月3日、5日,甲分别向丙、丁借款10万元,同样以该汽车抵押,并分别于11月7日、8日办理了抵押登记。2009年11月15日,甲向戊借款10万元,也用该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登记。戊要求甲再提供其他担保,甲的好友己交给戊一份文书,表明自己愿意为甲和戊的借款合同作保证人,戊收下后未做任何表示。2009年12月1日,甲的各项借款均已到期,但甲均未偿还,乙、丙、丁、戊均对该汽车主张抵押权。另查明,甲在2009年10月29日已经将该车租给了庚,租期2年,每月租金15000元。2010年4月,在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经过法院拍卖,该汽车由辛拍得。
根据上述事实,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关于甲的汽车上各抵押权的先后顺序,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①乙、②丙、③丁、④戊
B.①丙、②丁、③戊、④乙
C.①丙、②丁、③乙、④戊
D.①丙、②丁、③乙和戊
(2)关于辛、庚的法律地位,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辛买得该车后,可以立即请求庚返还该车
B.辛买得该车后,只能在2011年10月29日后才有权请求庚返还该车
C.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庚支付到期租金,优先清偿自己的债权
D.抵押权人无权请求庚支付到期租金,优先清偿自己的债权
(3)假设戊感到抵押权诉讼过程繁琐并且费用过高,因此在诉讼过程中撤诉,并且对甲表示放弃抵押权,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由于戊收到己的文书后没有做任何表示,因此保证合同不成立
B.由于戊放弃了抵押权,己在其放弃的抵押权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C.由于戊放弃了抵押权,也就无权请求己承担保证责任
D.戊放弃抵押权,对己的保证责任不产生任何影响
四、案例分析题
【案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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