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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CPA《审计》旧制度考试真题(10)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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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答题(本题型共5题,其中第1题5分,第2题6分,第3题8分,第4题5分,第5题6分,本题型共30分,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

1.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甲公司20×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根据审计业务的要求,组建了甲公司审计项目组。假定存在下列情形:

(1)注册会计师以市场购买甲公司开发的房产一套,并一次性支付房款150万元。
(2)注册会计师的岳母于20×7年购买甲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面值2 000元,即将到期。
(3)接受委托后,项目组成员B被甲公司聘为独立董事。为保持独立性,在审计业务开始前,ABC会计师事务所将,其调离项目组。
(4)ABC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C不属于项目组成员,其妻子继承父亲遗产,其中包括甲公司内部职工股20 000股。
(5)项目组成员D的堂兄在甲公司担任后勤部副主任。

要求:针对上述情形,分别判断是否对审计独立性构成威胁,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对独立性不构成威胁。项目组负责人按照市场价格购买房屋,且款项已经全部支付与甲公司之间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对独立性不产生威胁。
(2)对独立性构成威胁。项目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的直接经济利益,视同注册会计师本人的直接经济利益,对独立性产生威胁。
(3)对独立性构成威胁。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同时担任审计客户的独立董事,所产生的自我评价、经济利益威胁非常重大,以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至可接受的水平,所以即使调离项目组,对独立性的威胁也非常重大。
(4)对独立性构成威胁。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及其直系亲属从审计客户获得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例如,通过继承、馈赠或合并产生的),不允许拥有这些利益,故产生对独立性的威胁。
(5)对独立性不构成威胁。项目组成员D的堂兄不属于其直系亲属,且堂兄的工作与财务报表的编制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对项目组成员D不构成独立性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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