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律行为的生效
法律行为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法律行为因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而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法律行为的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法律行为生效的前提;法律行为尚未成立,当然也谈不上生效。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德行为成立和生效是重合的,即在法律行为成立时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行为生效,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有效要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必然产生权利义务关系,进而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法律行为的行为人必须具有预见其行为性质和后果的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自然人而言,完全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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