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2、 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3、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4、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二)调整事项具有如下特点:
1、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已经存在,但是资产负债表日后得以证实的事项;
2、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调整事项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2、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除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分配利润外)。
3、不涉及损溢及利润分配的,调整相关科目
三、非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非调整事项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事项。对于重要的事项要在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但是不能调整报表。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注: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负债,但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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