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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税务师考试《相关法律》单选练习5

发表时间:2014/12/25 9:54:4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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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41.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程序。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经过对调查结果的审查或根据集体讨论结果,作出给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所以选项D错误。选项A不好理解。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理由、事实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处罚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由此可知,行政机关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行政处罚的,该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该题针对“行政处罚决定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42.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即时性行政强制措施,是指遇有严重影响国家、集体或公民利益的人或物,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依法定职权,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或财产采取紧急措施或予以限制的行政行为。公安机关的执法人员对正在实施暴力行为的当事人有权采取的是即时性的强制措施,而不是执行性的强制措施。执行性的强制措施适用于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依法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因此,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因此,C项说法错误。

[该题针对“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43.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适用听证程序,选项A属于行政命令,不属于行政处罚,因此不适用听证程序。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适用听证程序,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

人身扣留属于行政强制中的人身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所以选项C不适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该题针对“行政处罚决定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44.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按照规定,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当场收缴罚款,选项A表述正确。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选项B应当是“财政部门”;选项C符合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选项D符合规定。故本题选B符合题意。

[该题针对“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45.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和刑罚的折抵。《行政处罚法》第28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该题针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46.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于

(1)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

(2)税务机关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

(3)税务机关作出的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行为。选项C正确。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处罚”知识点进行考核]

47.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对于案件调查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一般不影响听证程序地进行;而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听证应当予以终止。案件调查人员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是否可以终止听证,《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没有规定。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处罚”知识点进行考核]

48.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

《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行政复议法。因此行政复议是以申请人的申请为前提,所以A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其中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不服,不能直接单独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对上述规定,如果认为不合法,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规定的附带审查申请。因此,B项是错误的。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因此,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因此权力机关、审判机关和监察机关不能行使行政复议权,所以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概述和受案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49.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对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尚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概述和受案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50.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机关。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依此,选项AB错误。选项C的复议机关应是县公安局或县政府。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管辖”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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