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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资料:预算组织程序

发表时间:2017/9/15 15:13:4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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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预算组织程序

(一)预算的编制

1.预算年度:公历1月1日~12月31日

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

各级政府

(1)法律、法规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

(3)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

(4)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5)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

(1)法律、法规

(2)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

(3)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

(4)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

(5)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3.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

(二)预算的审批

1.审批权

中央预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2.预算批复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本级人大会批准本级政府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各部门应当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3.预算备案

(三)预算的执行

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

(四)预算的调整

1.审批

2.备案

3.不属于预算调整的范围

(1)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政府返还或给予补助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

(2)接受返还或者补助款项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3)接受返还或者补助款项的乡、民族乡、镇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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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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