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记账基础
1.权责发生制
会计记账基础包括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⑴含义: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收入、费用是否发生而不是以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一种记账基础。
⑵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⑶适用范围: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业务、民间非营利组织。
2.收付实现制
⑴含义
也称现金制,是以现金的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或费用的发生。
⑵理解:凡是当期收到的收入和支付的费用,不管其是否应归属本期,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凡本期未收到的收入和未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收入和费用,也不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⑶适用范围:财政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的事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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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