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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复习要点(2)

发表时间:2014/6/9 9:00:2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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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科目的分类

(一)按其归属的会计要素分类

(二)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类

应收账款——张三100

——李四 200

——王五 300

——赵六 400

应收账款总账科目余额为1 000

1.总分类科目,又称一级科目或总账科目,它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原材料”等。总分类科目反映各种经济业务的概括情况,是进行总分类核算的依据。

2.明细分类科目,又称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和更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如“应收账款”科目按债务人名称或姓名设置明细科目,反映应收账款的具体对象。

应收账款——北京 ——张三100

——李四 200

——天津 ——王五 300

——赵六 400

一级 二级 明细科目

( 明细分类科目)

对于明细科目较多的总账科目,可在总分类科目与明细科目之间设置二级或多级科目。

3.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的关系

总分类科目概括地反映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明细分类科目详细地反映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总分类科目对明细分类科目具有统驭和控制作用,而明细分类科目是对其所属的总分类科目的补充和说明。

明确:

首先,并不是所有的科目都有二级科目、三级科目;

其次,科目一般分到三级,不是越多越好;

第三,二级科目和三级科目统称为明细科目。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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