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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法试题第二套

发表时间:2012/5/15 10:59:0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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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C

2.A

3.B

4.C

5.B

6.A

7.A

8.B

9.A

10.D

11.B

12.B

13.A

14.B

15.D

16.C

17.A。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故选A。

18.B。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零四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选B。

19.B。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四条:“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选B。

20.A。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故选A。

21.C。解析: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故选C。

22.B。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着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故选8。

23.A。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选A。

24.D。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一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故选D。

25.C。解析:我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故选C。

26.D。解析: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故选D。

27.A。解析:自益权是指股东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股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等。共益权是股东为自己利益同时为了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股东会的出席权、表决权、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提议权和提案权、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权、派生诉权等。故选A。

28.B

29.D

30.C

31.B

32.B

33.B

34.A

35.D

36.C

37.D

38.D

39.B

(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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