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11年案例分析第61~6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供给甲公司生产的M型号的照相机2000台,每台单位500元;甲公司交付定金25万元;如果一方违约,则应支付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立即将25万元定金交付乙公司,并很快与丙公司就同一批照相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每台照相机单价600元。后乙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合同。由此导致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为此甲公司赔偿了丙公司的实际损失23万元。 61.作为甲公司的法律顾问,为了更好地维护甲公司的权益,依法应当要求乙公司( )。
A.双倍返还定金
B.增加支付违约金
C.支付合同约定的定金
D.支付法定的定金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违约赔偿的主张。《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本题中,甲乙公司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因此,作为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应选择对甲公司最为有利的请求权主张。根据合同约定,因乙公司违约造成甲公司损失的违约金为总价款的10%,即2000×500×10%=100000元;定金为25万元,当收受定金的乙公司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50万元。但是,根据《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因此,本题中,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返还的定金最高为2000×500×20%=200000(元)。违约金双方约定为10万元,但是,因乙公司违约造成甲公司向丙公司实际赔偿款为23万元。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因此,相比较定金赔偿20万元而言,主张乙公司增加支付违约金更好地维护甲公司的利益。因此,正确答案是B。
62.关于本案定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B.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5%
C.定金的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条款无效
D.定金的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5%,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定金的最高限额。《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因此,正确答案是AD。
63.关于本案违约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B.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或者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同时主张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C.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D.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25%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定金与违约金条款的适用及相应的数额限制。《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因此,正确答案是AC。
64.如果乙公司本已准备了2000台照相机,但在履行期到来之前因突发地震而全部灭失,关于乙公司是否应向甲公司承担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根据地震的影响,应免除乙公司的定金责任,但不应免除乙公司的违约责任
B.根据地震的影响,应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乙公司的责任
C.乙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甲公司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D.乙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甲公司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可抗力发生时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此,正确答案是BD。
65.如果乙公司不能履行合同的原因是相邻的丁公司失火(因消防设施不完善所致),使乙公司的库房起火,2000台照相机灭失。对此,正确的说法是( )。
A.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丁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乙公司应当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乙公司只有返还定金的义务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时责任的承担。《合同法》第121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因此,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11年案例分析第66~70题)
2001年1月,乙饭店与张某签订合作经营饭店协议,聘请张某为该店厨师。同年3月,乙饭店在该店门上方悬挂“正宗大汤包子第四代传人张某”为内容牌匾。其中“大汤”为大字,其余为小字。该店自2001年3月起经营包子,并将“大汤”作为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此时,多年经营大汤包子的甲饮食公司(1990年12月取得“大汤”牌商标注册证),发现乙饭店及张某的行为后,即向有关部门要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张某和乙饭店辩称,制作悬挂的牌匾是对张某个人身份的宣传,且已经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甲公司因其注册商标已经超过有效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66.关于甲饮食公司是否享有“大汤”牌商标专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饮食公司享有“大汤”商标专用权
B.甲饮食公司对“大汤”商标享有优先权
C.甲饮食公司的商标未注销
D.甲饮食公司的商标已注销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商标专用权的主体。《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38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甲饮食公司对“大汤”商标的专用权自1990年12月至2000年12月,加上6个月的宽展期,因此,此时甲仍为“大汤”商标的专用权人。因此,正确答案是AC。
67.关于张某与乙饭店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饭店的行为构成侵权
B.张某与乙饭店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C.“大汤”商标有效期已满,任何人均可使用
D.“大汤”包子创始人的后代传人可以使用“大汤”的牌匾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法》第52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因此,正确答案是A。
68.根据商标法,“大汤”商标属于( )。
A.商品商标
B.服务商标
C.证明商标
D.文字商标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商标的分类。依不同标准,商标可作不同分类:按商标适用对象划分,商标分为商品商标(即用于商品,表明商标来源)、服务商标(将一个企业提供的服务与其他企业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标志);按商标的用途划分,商标分为联合商标、营业商标、等级商标和证明商标等;按商标的构成要素划分,商标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记号商标、组合商标、立体商标和非形象商标等。因此,正确答案是BD。
69.关于张某与乙饭店申请“大汤”商标注册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与乙饭店已经申请对“大汤”商标进行注册,因此应受法律保护
B.“大汤”包子创始人的后代传人对“大汤”包子申请注册商标享有优先权
C.“大汤”包子创始人的后代传人可以使用该商标,无需申请注册
D.商标局应驳回张某与乙饭店申请的“大汤”商标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对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的处理。《商标法》第28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因此,正确答案是D。
70.关于本案纠纷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B.本案利害关系人应当先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C.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D.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注册之日起计算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的处理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商标法》第53条规定,有本法第52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因此,正确答案是AC。
【真题试题】(2011年案例分析第71~75题)
杭州甲化工厂与南京乙化工公司在苏州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杭州甲化工厂用灌装车向南京乙化工公司发运化工原料共50吨,货到付款。没有约定合同争议管辖地。南京乙化工公司又将其中的30吨转让给武汉丙化学品公司,而承运该批货物的南京丁运输公司驶往武汉的货轮在安庆江面撞上重庆戊轮船公司正常行驶的客轮,部分化工原料泄漏至江面,污染了沿江水产养殖场。
71.如果杭州甲化工厂起诉南京乙化工公司,要求给付货款,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杭州市有关人民法院
B.南京市有关人民法院
C.苏州市有关人民法院
D.武汉市有关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因此,正确答案是AB。
72.如果杭州甲化工厂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南京乙化工公司应诉答辩。在庭审中南京乙化工公司主张起诉前双方曾以传真方式进行协商,合意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并出示了相应的证据。
对此,人民法院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
A.裁定终结诉讼,由当事人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裁定传真函不是仲裁协议的有效形式,应继续审理
C.审理该案的法院已取得管辖权,应继续审理
D.裁定驳回起诉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特定情形下人民法院对签订仲裁协议的双方纠纷的处理。《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中,南京乙公司在庭审中才主张双方曾就争议处理约定了仲裁条款,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正确答案是ABD。
73.如果南京乙化工公司因货物损失对南京丁运输公司提起诉讼,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则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南京市有关人民法院
B.武汉市有关人民法院
C.安庆市有关人民法院
D.杭州市有关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正确答案是AB。
74.如果杭州甲化工厂与南京乙化工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欲约定管辖法院,那么,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的管辖法院有( )。
A.南京市有关人民法院
B.苏州市有关人民法院
C.安庆市有关人民法院
D.杭州市有关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约定管辖的选择。《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正确答案是ABD。
75.如果沿江受到化工原料污染的水产养殖户欲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安庆市有关人民法院
B.南京市有关人民法院
C.杭州市有关人民法院
D.重庆市有关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侵权纠纷管辖的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正确答案是AB。
【真题试题】(2011年案例分析第76~80题)
2010年2月,北京市巨龙公司与天津市平洋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商定双方共同开发手写式笔记本电脑,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2010年8月,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北京巨龙公司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
76.双方在仲裁过程中对仲裁事宜所作的下列约定中,有效的是( )。
A.如一方不服从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则可向双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另行申请仲裁
B.即使达不成调解协议,也以调解书的形式结案
C.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
D.双方对仲裁裁决不得申请撤销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法》第9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51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第49条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因此,正确答案是C。
77.仲裁庭组成后,在审理过程中,首席仲裁员因法定回避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依法重新选定仲裁员后,对于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如何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仲裁庭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
B.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C.不能对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
D.如果已经开庭审理完毕,则不能重新进行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仲裁员回避后对已进行的仲裁程序的处理。《仲裁法》第37条规定,仲裁员因回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因此,正确答案是AB。
78.在审理过程中,巨龙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即冻结平洋公司的银行存款2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仲裁委员会对此申请的正确处理办法是( )。
A.将当事人的申请依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B.责令申请人提供20万元担保,否则不将申请提交人民法院
C.告知当事人直接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D.通知有关银行冻结被申请人存款或请求人民法院协助扣押、查封被申请人价值20万元的财产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财产保全申请的处理。《仲裁法》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因此,正确答案是A。
79.本案仲裁裁决书作出时,北京市巨龙公司选定的仲裁员对裁决持不同意见,该仲裁员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在裁决书上签名
B.不在裁决书上签名
C.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仲裁委员会对裁决书的裁决进行审查
D.要求仲裁庭在裁决书中补充说明自己对案件的裁决意见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仲裁裁决作出时出现争议时的处理。《仲裁法》第53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第54条规定,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因此,正确答案是ABD。
80.如果本案仲裁裁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不服,认为仲裁庭的组成违反法定程序,该仲裁委员会随后也发现该仲裁庭组成违反法定程序,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巨龙公司与平洋公司可以再次提起仲裁
B.该仲裁委员会可以变更已生效的裁决,重新作出新的裁决
C.巨龙公司与平洋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
D.巨龙公司与平洋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对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裁决当事人的救济措施。《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因此,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11年案例分析第81~85题)
金榜公司、科巨公司于2003年共同出资设立金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至2009年,金科公司出现财务危机,资不抵债,现金流严重不足。其主要债务情况如下:(1)拖欠职工工资累计达800万元。(2)欠甲商业银行5000万元贷款,尚未到期,该笔贷款以金科公司自有的100辆货车作抵押担保。(3)欠乙商业银行1000万元无担保贷款到期不能清偿,乙商业银行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1.如果要启动金科公司破产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是( )。
A.金科公司
B.甲商业银行
C.乙商业银行
D.金融监管机构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破产申请人的范围。《企业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因此,正确答案是ABC。
82.如果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金科公司的财产即成为破产财产
B.金科公司的财务人员均不得离开住所地
C.为甲商业银行贷款设定的抵押担保应当解除
D.乙商业银行申请的强制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效力。《企业破产法》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第15条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第1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因此,正确答案是D。
83.如果金科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则甲商业银行有权( )。
A.申报债权
B.担任管理人
C.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D.对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进行表决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破产程序中担保债权人的权利。《企业破产法》第59条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以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61条第1款第7项、第10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第61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因此,正确答案是ACD。
84.如果金科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则金科公司的职工有权( )。
A.担任管理人
B.选派代表列席债权人会议
C.选派代表担任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D.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破产企业职工在破产程序中的权利。《企业破产法》第59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第6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因此,正确答案是BCD。
85.如果金科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下列支出中,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
A.该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拍卖金科公司车辆支出的费用
C.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交通费用
D.管理人的报酬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破产费用的范围。《企业破产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因此,正确答案是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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