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师考试简介
1、名称: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2、主办: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3、主要时间:2012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时间为:10月20、21日
4、报考条件:凡在建设部批准的、具有城市规划工作资质的单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三)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6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5年。
(五)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3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3年。
(七)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2年。
(八)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年。
5、免试条件:
(1)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即2000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88年以前(含1988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5年以前(含1985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71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2、1971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6、考试成绩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取得全部科目的合格成绩;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取得必考科目的合格成绩,方可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7、合格证书: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取得《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8、考试科目,题型,分值,合格标准(2011年)
a、考试科目
《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实务》。
考试分四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b、题型、分值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单选80题,每题1分;多项20题,每题1分;共计100分;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单选70题,每题1分;多项30题,每题1分;共计100分;
《城市规划原理》:单选70题,每题1分;多项30题,每题1分;共计100分;
《城市规划实务》:共七道大题,第一大题15分,第二大题10分,第三——七大题均为15分;共计100分。
四个科目每科试卷总分均为100分。
c、合格标准
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9、考试教材及出版时间
书籍出版时间一般为考试报名开始以后,5月中旬左右。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