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分省份高考加分政策 | |
省份 | 加分项目 |
| 北京 | 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1)烈士子女;(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
| 上海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高一高二连续两年获得市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的学生也将增加5分… |
| 江苏 | 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
| 重庆 | 报考市属院校的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2017年起其不再享受),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报考市属院校的重庆籍农村独生女,线下5分可视为达线… |
| 辽宁 | 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
| 新疆 | 回族考生增加10分投档; 南疆四地州汉语言考生中,对目前未享受民族成份加分的各族考生 |
(责任编辑: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