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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社厅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发表时间:2016/7/15 10:42:3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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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社厅2016年考试录用

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相关规定,现将湖北省人社厅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共计13名(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7月19日。

三、有关事项

(一)请体检对象于7月19日上午7:10在省人社厅机关办公楼6楼5号会议室集合(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8号,资格复审时的地址)。按要求统一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黑色签字笔及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照片背面写上姓名)1张。

(三)坚决禁止体检舞弊行为。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对考生实施封闭管理,对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信息、对外泄露体检医院信息、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由家长朋友陪同体检、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体检中冒名顶替或调换体检样本以及有其他舞弊行为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

(四)体检前3天,请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熬夜,避免剧烈活动,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前1天晚8时起至体检当日做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前,应当空腹。

(五)为方便体检,着装要宽松,不宜穿带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连体衣、连衣裙。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六)体检时请如实向医生报告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以免造成漏检。女性考生处于妊娠期、生理期等特殊情况的,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报告,否则后果自负。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二条解释为准。

(七)体检结束后不要立即离开武汉,将于体检当天下午电话通知体检结果。

(八)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从该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选,请未入围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027-51828323。

附件:湖北省人社厅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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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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