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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8年公务员考试报名办法

发表时间:2017/11/3 11:38:1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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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报名办法

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招考简章》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www.shacs.gov.cn)面向社会发布。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为方便报考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上海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问答》,报考人员可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查阅。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0:00至11月9日12: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

报考人员根据"招考对象"的要求,选择"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或"不限"的类别,同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综合管理、政法、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中选择一门专业。但不涉及具体招录单位和职位(定向报考职位除外)。

定向招考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职位、市外办、市友协非通用语职位、公安特警职位,以及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实行定向报名,先报职位后考试,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

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无需缴费)。网上缴费的时间是2017年11月3日0:00至11月9日18:00,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2月12日10:00至12月15日18:00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本市报考人员凭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并选择申请"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后,凭本人注册编号,于2017年11月9日14:00-16: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受理大厅,近桂林路)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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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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