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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2014年公务员定向招录体检考察通知

发表时间:2014/11/24 10:20:5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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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对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事宜

(一)时间:2014年11月26日早晨8:00分前(详见体检名单)。

(二)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南路金桥维多利超市门口集合。

(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进行。

二、考察事宜

考察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报考公安系统考生的考察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电话:0471-6550301)具体组织实施;报考司法系统考生的考察工作由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电话:0471-6610091)具体组织实施。

三、有关要求

(一)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地点和时间及其它要求参加体检和考察。考生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遇有特殊情况或手机号码有变动的的请拨打0471-12370进行咨询。

(二)参加体检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并准备近期二寸证件照2张。

(三)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两天要注意饮食,少吃油腻食品,少饮酒,多休息。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费360元。

(五)考生无理由不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进行递补。

附: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点击查看)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doc

更多关注:国家公务员报考指南 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

(责任编辑: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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