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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务员招录和晋升 法律知识必考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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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上午,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何铭清、省司法厅副厅长黄武等相关负责人作客广东“民声热线”时透露:广东招考公务员,法律知识将成为必考内容。 另据了解,公务员的学法情况还将列为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任用和晋升的依据之一。

将制定考试实施细则来源:www.examda.com

昨天上午,广东省司法厅在萝岗区举行普法教育活动,本月起开始实施的《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成为广大群众咨询的热点。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录用公务员应当将法律知识作为录用考试的内容。”以后广东招考公务员,法律知识将成为新增的必考科目吗?黄武对此表示,公务员考试要考法律知识在以往的文件中都提到过,但这次是以法律的形式将规定固定下来。至于法律知识是放置于国家的公务员考试之中还是放在录用后的考核,目前还没有确定,岗位不同也会影响考试内容和范围,“有可能采取闭卷考试,也可能考案例分析,还可能由各用人单位自行设定试题”。具体的考核办法待相关部门协商后,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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