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某报考人员2月19日17时再次报名,根据公告规定,招录机关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的2月20日8时进行初审,因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初审结果为未通过。该报考人员不能进行再次报名、缴费,不能参加考试。
二十一、这次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主要有哪些科目?
答:报考设区的市级及以上机关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考试科目为《申论》(A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报考县级及以下机关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考试科目为《申论》(B卷)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科目为《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科目为《社区工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二十二、笔试的考试地点在哪里?
答:报考省级机关或省属单位的,考试地点在杭州,如报考省直单位省委办公厅和省属单位金华监狱,考试地点都在杭州。报考市及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设区的市或所辖县(市)。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十三、哪些职位要体能测评,其标准如何?
答: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即30岁(含)以下男性为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纵跳摸高≥2.65米;31岁(含)以上男性为10米×4往返跑≤13"4、1000米跑≤4'35"、纵跳摸高≥2.65米;30岁(含)以下女性:10米×4往返跑≤14"1、800米跑≤4'20"、纵跳摸高≥2.3米;31岁(含)以上女性:10米×4往返跑≤14"4、800米跑≤4'30"、纵跳摸高≥2.3米。
二十四、乡镇(街道)机关招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军事技能测评有何要求?
答:面试前,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4确定参加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军事技能测评项目为3000米跑、自动步枪5发射击、立定跳远三个项目,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评分标准见《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在技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二十五、今年招录公务员体检有什么要求?
答: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体检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除特警职位外,其他职位均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另外,2013年8月19日, 国家人力社保部、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按照原卫生部关于发布《临床生物化学检验常规项目分析质量指标》等8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卫通[2012]23号)要求,对《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下发了《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该文件也要在2014年公务员招考工作中执行。
二十六、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岗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报考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应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3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时,应届毕业生已经与其他单位签约的,也要提供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影响资格复审。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二十七、资格复审时,社会人员是否都要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
答:资格复审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报考职位对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没有要求的,可以不提供。
二十八、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如何认定和处理?
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力社保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二十九、被确认录用为公务员后,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答: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已参加工作或签约其他单位的人员,应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十、我是2010年XX大学毕业的本科生,户籍在本省衢州市。看了省里的招考公告去报考杭州市某县的公务员职位,但初审却不通过,这是怎么回事?
答:各地招考的政策可能不完全一致。提醒广大考生报名时要看清楚招考公告,特别是报考职位所在设区市或市(县)的招考公告。
三十一、2014年报了四级联考职位的,还能兼报紧缺职位公务员招考吗?
答:与往年不同,2014紧缺职位公务员招考与四级联考同时开始报名工作。考生只能在四级联考和紧缺职位中选其中之一报考,不得兼报。
三十二、如果有招考公告和政策问答以外的问题,如何咨询?
答: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公布在招考计划表“咨询电话”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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