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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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政府日前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2005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此举得到市民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好评。近几年每近年终,各地都要开列来年的“为民办实事”清单。按理说,既是为民办的实事,就应当是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是老百姓急需办而又必须依赖政府才能办的事,何况办这些事的费用主要靠的是百姓纳税。所以,政府开列实事清单前必须充分了解民情民意,决策时必须完全遵循最广大群众的意愿,办事过程中必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依据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只有这三个阶段的工作都让群众充分参与了,政府的工作才能让群众满意,才算做好了。
以往有些地方政府所谓的“为民办实事”,一列清单动辄十件几十件,其中不乏花园广场、迎宾大道等门面工程,却避开了许多长期坑坑洼洼、垃圾成堆的小街小巷的改造,或者把一些容易兑现但并非群众急需的事务、工程放进“实事”的“篮子”里做表面文章。这样的“实事”不是为民众办的,而是为领导办的;不是民主决策的结果,而是领导意志的表现。这样的“实事”办得再多,老百姓也未必领情。
公开征集为民办实事项目,至少有三个方面的积极意义:其一,便于政府了解民情民意,使实事项目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生活实际,更加符合广大市民的愿望和要求,避免出现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其二,有利于政府与群众之间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创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其三,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可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市民参与度,促使政府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如果大连市政府能够在公开征集项目之后,真正遵循大多数市民的意愿进行决策,办事过程中再自觉地接受市民监督,相信市政府明年年终会交给广大市民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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