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卫生标准》: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的规定

发表时间:2015/12/8 16:59:5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的规定:

1、凡属于化妆品新原料,必须进行五个阶段的试验

2、凡属于含药物化妆品必须进行动物急性毒性试验、皮肤与粘膜试验和人体试验,但是根据化妆品的含成分的性质、使用方式和作用部位等因素,可分别选择其中几项甚至全部试验项目。

3、凡属于化妆品新产品必须进行动物急性试验、皮肤与粘膜试验和人体试验,但是根据化妆品所含成分的性质、使用方式和使用部位等因素,可分别选择其中几项甚至全部试验项目。

4、凡进口化妆品应由进口单位提供安全性评价资料。

编辑推荐:

公卫执业医师考试网络课堂招生

最新版全国执业医师考试宝典

(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