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 2.C 3.C 4.D 5.B 6.D
7.B 8.B 9.A 10.C 11.A 12.D
13.A 14.B 15.D 16.C 17.B 18.A
19.C 20.A 21.D 22.D 23.A 24.B
25.D 26.C 27.B 28.C 29.B 30.C
二、多项选择题
1.ABD 2.BC 3.CD
4.ABCD 5.ABC 6.ABCDE
7.ABDE 8.ABC 9.ABE
10.CD 11.BD 12.ABD
13.ABDE 14.ABDE 15.AC
三、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四、简答题
1.答:运单与提单的区别如下:
(1)提单代表货物的所有权,而运单不是货物的物权凭证;
(2)运单不能背书或转让,而提单可以背书或转让;
(3)运单上必须详尽标明收货人,一般情况下,除收货人以外,他人不得提货(当然如果有提货人指示亦可提货)。而提单上不必标明确切的收货人名称;
(4)运单背面没有印上运输合同的条款(但它与提单是相一致的),而提单背面印有运输合同条款。
2.答:保险公司对海、陆、空货运保险的基本险都采用“仓至仓”原则。但货抵目的地后未进仓其责任期限分别如下:
(1)海运:如未抵达保险单载明目的地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为止。
(2)陆运:如未抵达保险单载明目的地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运抵最后卸载的车站后满60大为止。
(3)空运:如未抵达保险单载明目的地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全部卸离飞机后满30天为止。
3.答:“装运”是指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以运往指定目的地的行为;“交货”是指卖方自愿将其对货物的占有权转移给买方的行为。在国际贸易中,采用C组和F组贸易术语成交的合同均属于“装运合同”,即卖方在装运港或发货地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以运交买方就算完成交货义务。在此情况下,“装运”和“交货”在某种程度上是同义词。
4.答:(1)按照《海牙规则》第1条“货物运输”的定义,货物运输期间是从货物装上船起至卸完船为止的期间。也就是说有关承运人的义务和责任适用于这一期间。
(2)《汉堡规则》关于承运人的责仟期间,与《海牙规则》比较,从装船至卸船改为从港口到港口。
5.答:海上保险和其他保险一样,都要求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物具有保险利益。按FOB或CFR条件出口时,货物在从出口方仓库至装船前,对进口人来说是没有保险利益的,所以进口人投保时取得的保险单尽管也载明使用仓至仓条款,但保险公司的实际保险责任仅从货物在装运港装上海轮才开始。
五、计算题
1.解:
因为W=100×0.05=5公吨所以按体积作为计算运费的标准。
运费=基本运费+附加运费=100×6×(1+20%+10%)+15×6=780+90=870(港元)
即该批货物的运费为870港元。
2.解:
佣金=含佣价×佣金率=450×500×2%=4 500.00(美元)
设美元与人民币的中间汇率为1:8.27
则佣金=4 500×8.27=37 215.00(人民币元)
即该出口企业向中国银行购买支付佣金的美元共需37215.00人民币元。
3.解:因为W=12.2>M=10.2
所以按重量作为计算运费的标准。
运费=基本运费+附加运费=12.2×180×(1+15%)+12.2×10=2 525.4+122=2 647.4(美元)
4.解:投保金额=l 200×110%=1 320(美元)
保险费=投保金额×保险费率=1 320×0.8%=10.56(美元)
即投保金额为1320美元,保险费为10.56美元。
六、案例分析题
1.答:
(1)这是商品本身的内在质量缺陷,属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凡属除外责任的损失,保险公司小于赔偿。
(2)CIF合同属象征性交货性质的合同,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符合买卖合同,买方即应付款。所实际交付的货物与合同不符时,买办可凭货抵目的港后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3)既是商品本身的内在质量缺陷,卖方理应负责赔偿。
2.答:
(1)外贸公司最迟应在7月25日将单据交银行议付。因为按《UCP500》规定,信用证除规定一个交单到期日外,还应规定一个运输单据出单日后必须向银行提交单据的特定期限,如信用证未规定该期限,银行有权拒收迟于运输单据日期21天后提交的单据。据此,本案外贸公司不得晚于7月25日交单。
(2)本批货物最多应交1000公吨,最少交950公吨。因为根据《UCP500》规定,如信用证规定货物数量不得增减,只要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规定的金额,数量可有5%的增减幅度,据此本案可少交5%,即950公吨,最多也只能交1000公吨。
3.答:
(1)由保险公司负责。这是由于自然火害造成的部分损失,属于水渍险的责任范围。
(2)由船方负责。因为这是船方保管货物不善造成的。
(3)由卖方负责。因为箱内货物短少,而包装完好,这说明货物短少是由于原装箱时少装,卖方理应负责。
(4)由船公司负责。因为船公司签发了已装船清洁提单,很明显货物短少是船公司的责任。
七、操作题
1.解: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建议,标准唛头应为四行,分别为收货人、合同人、合同号码、目的港名称、箱号或件数,每行不超过17个字母。本提单唛头缮制如下:
KD—SPTSCl0
SPORTAR
HAMBURG
C/NO.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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