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
(一)预测与评价内容
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应与现状评价内容相对应,依据区域生态保护的需要和受影响生态系统的主导生态功能选择评价预测指标。
(1)评价工作范围内涉及的生态系统及其主要生态因子的影响评价。通过分析影响作用的方式、范围、强度和持续时间来判别生态系统受影响的范围、强度和持续时间;预测生态系统组成和服务功能的变化趋势,重点关注其中的不利影响、不可逆影响和累积生态影响。
(2)敏感生态保护目标的影响评价应在明确保护目标的性质、特点、法律地位和保护要求的情况下,分析评价项目的影响途径、影响方式和影响程度,预测潜在的后果。
(3)预测评价项目对区域现存主要生态问题的影响趋势。
(二)预测与评价方法
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应根据评价对象的生态学特性,在调查、判定该区主要的、辅助的生态功能以及完成功能必需的生态过程的基础上,分别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预测与评价。常用的方法包括列表清单法、图形叠置法、生态机理分析法、景观生态学法、指数法与综合指数法、类比分析法、系统分析法和生物多样性评价法等。
九、生态影响的防护、恢复、补偿及替代方案
(一)生态影响的防护、恢复与补偿原则
(1)应按照避让、减缓、补偿和重建的次序提出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措施;所采取措施的效果应有利修复和增强区域生态功能。
(2)凡涉及不可替代、极具价值、极敏感、被破坏后很难恢复的敏感生态保护目标(如特殊生态敏感区、珍稀濒危物种)时,必须提出可靠的避让措施或生境替代方案。
(3)涉及采取措施后可恢复或修复的生态目标时,也应尽可能提出避让措施;否则,应制定恢复、修复和补偿措施。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应按项目实施阶段分别提出,并提出实施时限和估算经费。
(二)替代方案
(1)替代方案主要指项目中的选线、选址替代方案,项目的组成和内容替代方案,工艺和生产技术替代方案,施工和运营方案替代方案、生态保护措施替代方案。
(2)评价应对替代方案进行生态可行性论证,优先选择生态影响最小的替代方案,最终选定的方案至少应该是生态保护可行的方案。
(三)生态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应包括保护对象和目标,内容、规模及工艺,实施空间和时序,保障措施和预期效果分析,绘制生态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和典型措施设施工艺图。估算或概算环境保护投资。
(2)对可能具有重大、敏感生态影响的建设项目,区域、流域开发项目,应提出长期的生态监测计划、科技支撑方案,明确监测因子、方法、频次等。
(3)明确施工期和运营期管理原则与技术要求。可提出环境保护工程分标与招投标原则,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环境保护阶段验收和总体验收,环境影响后评价等环保管理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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